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及《中共安徽省纪委监委贯彻〈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实施办法》《安徽师范大学纪检监察**举报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院**工作通知如下:
学院纪委设立**举报电话、来访接待场所、举报邮箱等**渠道,具体如下:
**地点:新闻与传播学院301办公室,电话:0553-5910903。
为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师生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进一步推进依法治院、民主治院,设立学院**接待日,本学期相关安排如下:
以上安排如有变动,将在学院网站“4066全球赢家信心之首选”栏内公布。
来访者在反映问题时,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简洁明了。如反映同一问题的人员较多,应推选两三名代表参加接待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