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本港注册之机构或学校均可申请本会的团体会籍,而所有申请须经本会审核,方获接纳。

学校、慈善团体、非牟利机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部门、社会福利署经常津贴的非政府机构、中国香港体育协会暨奥林匹克委员会(港协暨奥会)旗**育总会及民政事务局经常资助的制服团体和青年机构* 豁免

*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或注册文件(如按税务条例第88条发出之非牟利机构证证明或学校注册文件)。

会籍有效期为一年,如需继续使用香港青年旅舍的设施则需每年续证。

HK$2.0邮票的回邮信封(只适用于邮寄方式)

填妥之申请表格必须有团体或学校盖章及负责人签署方为有效,同时须附上团体或学校之有效注册证明文件。

如以邮寄方式办理申请手续,信封面请注明“团体会籍申请”。但切勿邮寄现金。

学校、慈善团体、非牟利机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部门、社会福利署经常津贴的非政府机构、中国香港体育协会暨奥林匹克委员会(港协暨奥会)旗**育总会及民政事务局经常资助的制服团体和青年机构,均可获豁免年费,但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或注册文件

透过团体会籍之预订必须以九个房间或多人房床位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