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县直单位:

按照《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9号)规定和有关要求,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11月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滑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焚烧秸秆的通告》(通告〔2022〕2号)等22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滑县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第15号)等2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凡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滑县人民政府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2件)

2.滑县人民政府决定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