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南浔区青少年法治体验馆集法治宣传教育、预防违法犯罪、警示教育、法律咨询等功能于一体。通过创新教育形式,丰富教育载体,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知法、尊法守法,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维护权益靠法”的社会风尚。 南浔区青少年法治体验馆为三层建筑,规划面积2600㎡,是一个集法治宣传教育、预防违法犯罪、警示教育、法律咨询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法治教育基地
“383”方案,是指2013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鹤担纲领衔撰写的一个改革方案,包含“三位一体改革思路、八个重点改革领域、三个关联性改革组合”的中国新一轮改革路线图。该方案建议将改革分为三个阶段,即2013年至2014年的近期改革、2015年至2017年的中期改革和2018年至2020年的远期改革。 所谓“383”方案,是指包含“三位一体改革思路、八个重点改革领域、三个关联性改革组合”的中国新一轮改革路线图
4月7日,西部中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济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经广州市海珠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营业执照》及《准予设立(开业)登记通知书》,标志着华济交投正式完成工商注册,落户广州市海珠区。 华济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从2016年10月获得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公司名称以来,华济交投筹备组积极与注册地广州市海珠区政府、招商办、工商局、发改局等单位政府部门沟通对接,就公司注册、入园申请、优惠政策等进行协商申报。海珠区政府将华济交投作为区招商引资重点企业,为公司注册开辟绿色通道,争取尽快完成引进工作
江苏六能律师事务所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的在综合性全方位法律服务机构,本所合伙人律师具有十年以上的法律服务经验,多次被司法行政机关表彰为优秀律师、司法行政先进个人、优秀党员等。在民、商、刑事法律服务方面积累了大量的实战经验,特别是在融资租赁、建设工程(土建、材料)、金融借贷、公司治理、法律顾问、股权纠纷、企业用工关系、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以及涉税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合同诈骗等方面办理了大量的案件,为当事人挽回损失同时获得巨额经济赔偿。律所全体同仁秉承着“以礼待人,以智帮人,以法护人,以理服人”的文化理念,致力于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大家可能在日常生活中听说过绑架罪,但是都比较陌生,不知道具体是什么,大律师在线的小编带您一起了解一下什么叫绑架罪,绑架罪是如何量刑的。 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
2022年3月31日,根据上级公司安排部署,系统公司组织公司首席合规官、合规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合规管理工作人员集中收看了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举办的“总法谈合规”系列讲座。 本次活动是兵装集团为进一步开展好“合规管理强化年”活动,推动企业加强沟通,互学互鉴,贯彻落实***法治 思想,不断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而专门组织的。讲座邀请国家电网和中国移动公司的总法律顾问,详细介绍了各自公司在合规管理方面的经验、做法以及合规管理的重点领域、措施,讲座详细、有案例、有方法、有措施,对系统公司“合规管理强化年”活动具有宝贵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加强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乡村振兴的迫切需要。2022年以来,宿迁市宿城区通过搭建三个平台,鼓励和组织“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大讲堂”“民法典宣传”“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等法治实践活动,切实提高农村基层群众法治意识与学法用法能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搭建培育平台,提升“法律明白人”能力值
随着科技进度,我国芯片制造行业飞速发展,行业技术日新月异,产品规模持续走高。芯片在制造工艺中使用各种酸液清洗、刻蚀芯片等过程中产生hf、hcl、硫酸雾等酸性气体。对于芯片厂企业在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腐蚀性气体(如酸、碱性废气)的治理,目前大多企业采用液体吸收法治理,采用液体吸收法治理该废气,关键在于废气净化设备的选择
为营造“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浓厚氛围,开展好全国第五个宪法宣传周活动,12月7日上午,张弓镇党委书记赵儒磊,镇长乔乾坤带领镇全体干部到张弓镇民法典主题公园进行参观学习民法法律知识。 张弓镇民法典主题公园,是在最高人民法院支持下建设的我县第一座民法典主题公园,建地面积约二千多平方米,于今年12月份竣工建成,广场内设有大理石“民法环”雕塑,“民法典书”,“民法典法治文化走廊”和“民法典宣传栏”等。公园将民法典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重要内容,通过法律小故事,法律名言警句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展示
(2021年6月8日威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3号公布 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执法委托活动,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所属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委托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委托,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将其法定的行政执法职权委托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行使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