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利所得课税新制自今年1月1日起上路,财政部中区国税局表示,选择股利按28%分开计算应纳税额的民众,股利不得计入捐赠限额,申报扶养子女也无法适用幼儿学前特别扣除额,纳税义务人可综合考量,选择适合的纳税方案。
中区国税局指出,依据修正公布后的所得税法,今年起采行股利所得课税新制,纳税人可选择合并计税,按股利8.5%计算可抵减税额,并以8万元为限;或分开计税,以28%计算纳税额,与其他各类所得合并报缴。
原则上,合并计税较适合小额投资人,分开计税则适合高所得者或是大股东。
国税局表示,针对教育、文化等机关团体的捐赠总额,税法设有不能超过综合所得总额的20%上限,但选择股利按28%分开计算的民众,股利所得就不能计入综合所得总额内计算上限,因此即使股利所得愈高,也无法垫高捐赠扣除额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