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0〕84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网增设**知识专栏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0〕109号)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专业技术人员全年需完成公需科目32学时,分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其中必修课10学时,选修课22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学习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学习和专业培训学习。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96学时,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144学时,半天按4学时计算,其中公需科目32学时,其余为专业培训学习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完成“必修课”学习,考试通过后取得相应学时证明,由所在部门盖章审核。

专业培训学时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51号)相关规定认定,由所在部门盖章审核。

继续教育学时作为专业技术人员业绩考核、职称评定、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如发现全年继续教育学时中缺少公需科目学时或未足额完成规定的公需科目学时,将视为不符合继续教育学习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