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16〕63号)、《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经信人事〔2018〕99号)、《温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温人社发〔2017〕264号)等精神,继续教育学时要求作为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必备条件,并纳入职称评审指标体系。以下是工程技术(一)系列继续教育报名相关事宜: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

1、本市企事业单位中具有工程技术(一)系列专业的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3、继续教育完成学时未达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规定学时要求的人员。

继续教育内容包含专业科目、行业公需科目和一般公需科目。

专业科目及行业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由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组织培训和考试。即日起登陆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继续教育网([URL]),按照具体提示报名,并按规定参加学习和考试。

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需要选择课程进行培训。

注:专业技术人员可选择18学时的行业公需科目,线上学习,线下考试。

选择专业科目时,机电制造、能源与原材料工程、纺织工程、化学工程、信息技术等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最多可选择36学时的网络课程以及24学时的现场培训课程,按学时数计费;质量技术监督工程、海洋与渔业工程、林业工程、医药工程、安全工程、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最多可选择60学时的网络课程。

保存选课后会进入缴费页面,选择“线上支付”进行在线缴费(银联在线支付),选择“线下支付”则需到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温州水心十七中路69号)一楼C101培训处现场缴费(可刷带有银联标识信用卡或储蓄卡)。

3、缴费成功后,原则上一周内开通网络培训通道,一个月内需完成视频观看。

学员可登录温州继续教育网[URL]查询或下载您的学时登记证书。机电制造、能源与原材料工程、纺织工程、化学工程、信息技术等专业的学时按要求同步录入“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URL]);质量技术监督工程、海洋与渔业工程、林业工程、医药工程、安全工程、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的学时仅录入“温州继续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