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要求,我省从2020年开始,人才项目(称号)推荐评审时需要申报人提供本人近三年继续教育学时情况,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2016年以来继续教育学时转登及2020年继续教育学时学习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审核申报继续教育学时转登人员的各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师资队伍培养与职业能力提升计划实施办法》(华水政〔2018〕19号)文件精神,按照“全员培训、分类指导”的工作思路,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由学校、学院或校外组织的学术技术活动,完成相应的培训任务,按照文件中的计分办法,可取得相应的学时。参加学校文件规定之外的学术技术活动,学时认定标准参照《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豫人社办〔2017〕121号)。
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相关专业课活动后,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学时申报,经本单位审核通过后,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核。
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学时申报,按规定程序经审核合格后,自动生成加盖“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用章”的电子证书。
1.按照省人社厅通知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是作为人才项目(如申报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等)的基本条件之一,没有按照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或没有使用电子证书,专家申报系统内填报的专家信息将无法保存和提交。
2.本次继续教育学时转登工作结束后,此后不再接受任何有关继续教育学时的转登申请。
3.请各单位统一填写《继续教育学时转登知情确认表》及《2016-2019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转登表》。纸质材料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9月21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南楼501B房间,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jsfzzx@ncwu.edu.cn 。逾期不再受理。
花园校区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北环路36号 邮编:450045
龙子湖校区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136号 邮编:45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