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一农户只允许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政策?
我国的土地制度是国家从全局和长远利益出发,根据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所作出的总体战略性布局和统筹安排,目的是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出于以上的根本目的,关于农村“一户一宅”而城里人可以拥有多处房子的问题可以从以下角度来理解。
中国虽然土地辽阔,但是土地结构确是山地多、平地少,加之中国14亿之多的人口基数,目前农用地现状是绝对数量多,土地稀缺,人均占有量少。
新《土地管理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的原则编制。
可见,我国农用地的现状还是非常严峻的,政府出台“一户一宅”政策,对农村宅基地面积进行控制,是为了避免农村宅基地资源浪费,更合理的利用土地资源,保护基本农田,保障全国人民的长远生计。
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中国土地类型众多,部分地区由于地理自然原因,造成土地资源严重不均衡,因此中国的土地政策最大程度保证农村宅基地合理分配。对于实在不能满足“一户一宅”的地区,地方政府也要尽全力保障村民户有所居。
故此,在现阶段,“一户多宅”并不符合农村的实际,其个别存在是一种非正常现象。而在城市,居住用的楼房可以盖到几十层高,高层建筑的大量出现大大节约了土地资源,“一户多宅”也就具备了起码的土地资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