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评鉴大学经评鉴为办理完善,绩效卓著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最近一次大学校务评鉴项目全数通过、最近一次技专校院综合评鉴行政类评鉴成绩均达一等(或通过),或大学、技专校院校务项目依第五条第一项规定经本部核准免接受评鉴在有效期限内。
二、最近一次大学院、系、所、学位学程评鉴项目全数通过、最近一次技专校院综合评鉴专业类评鉴,其院、系、所、学位学程评鉴成绩均达一等(或通过),或大学、技专校院院、系、所、学位学程评鉴依第五条第一项规定经本部核准免接受评鉴在有效期限内。
技术学院改名科技大学者,应以改名后之受评成绩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