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
一、本局102年第1次廉政会报业于本(102)年6月19日上午十时假燕巢办公区会议室召开完竣,由本局赖局长建信主持,出席人员包括外聘委员台南地检署钟主任检察官和宪、成功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所杨所长永年及各主管以上人员计25人参加。 二、本次廉政会报内容胪陈如后: (一)钟主任检察官和宪说明公务员图利罪构成要件、目前实务见解及公听各界讨论意见等,供与会同仁知悉了解,以避免触法。 (二)成功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所杨所长永年提出廉政体系定位应提升至促进行政透明工作,重点在如何解决民众问题并维护公共利益
依据“个人资料保护法”第八条第一项规定,于您填写本局各类信箱及表单前,向您告知下列事项,请详阅: 一、搜集之目的:税务行政、客户管理与服务(包含满意度问卷调查)、廉政行政、其他财政服务、有奖征答。 二、搜集之类别:本局因提供服务需搜集您的个人资料包含姓名、国民身份证统一编号、连络方式等资讯。 三、个人资料利用之期间、地区、对象及方式: (一) 期间:本局因提供服务所须之保存期间
为落实便民措施,增进民众对本局业务之了解、沟通及推广网络应用,特设立本局民众信箱,提供民众与本局双向沟通管道,并为提高处理时效与品质,特订定本作业程序。本作业程序所称电子信件,系指由本局民众信箱收受之信件。其处理作业程序: 1.本局民众信箱之开启、电子信件之判读、分送、汇整回复等相关作业,由行政科专人负责
雇员再培训局致力在雇佣及服务方面提供平等机会,让其雇员、持份者及与本局有联系的任何人士不受任何形式的歧视。故此,本局全体雇员应留意四项与平等机会有关的条例,包括《性别歧视条例》、《残疾歧视条例》、《家庭岗位歧视条例》及《种族歧视条例》。任何人士基于性别、怀孕、婚姻状况、残疾、家庭状况或种族而对其他人作出歧视行为,均属违法
工;置副局长一人,襄助局长处理局务。 第三条 本局设下列科、室,分别掌理各有关事项: 管理、委托民间经营管理、场地及器材管理、维护、租借等事项。 三、竞技运动科:规划办理绩优运动选手培训及亚奥运等竞赛项目发展与赛会申办等事项
国家发展委员会档案管理局因应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宣布自112年2月20日起放宽室内佩戴口罩规定,修正相关防疫措施如下,感谢大家配合。 1. 即日起,至本局洽公、参访或应用档案等人员,如有发烧或呼吸道症状、处于人潮聚集且无法保持适当距离时,请佩戴口罩。 2. 至本局新庄展览厅参访团体,请先行线上预约导览,场内实施人流控管,以60人为限,请观展者配合保持适当距离并依第1点适时佩戴口罩
对交通事务局所管辖的范畴或所提供的服务,有任何查询、投诉或建议,可致电交通事务局所设的交通事务专线:8866 6363,办公时间由专人接听,非办公时间则设有自动录音系统。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时至下午六时(中午照常办公) 您所提供的一切资料会绝对保密。有关资料只会用于直接关乎您所提出的事宜上,且只供本局专责处理有关问题的人员所使用
一、本局办理劳工保险、就业保险、劳工退休金及其他相关业务等,与劳动者职场权益及生涯规划息息相关。 二、为使贵校学生于进入职场前能及早了解各项社会保险及劳动法令相关知识,以保障自身职场权益,并做为生涯规划之参考,本局将于111年4月至11月办理“111年度校园深耕劳动保障说明会”,由本局办事处依学校需求安排时间,派员到校简介劳动保障相关知识(约50至60分钟)。兹检附意愿调查表(如附件1),贵校如有意愿参与,敬请填妥该表并以传真方式回传所在地区之本局办事处(如附件2─各地办事处地址、电话及传真一览表),办事处将派专人与贵校联系以洽谈相关细节
依据“个人资料保护法”第八条第一项规定,于您填写本局各类表单,向您告知下列事项,请详阅: 搜集之目的:税务行政、客户管理与服务(包含满意度问卷调查)、廉政行政、其他财政服务。 搜集之类别:本局因提供服务需搜集您的个人资料包含姓名、国民身份证统一编号、护照号码、金融机构、连络方式等资讯。 个人资料利用之期间、地区、对象及方式: 期间:本局因提供服务所须之保存期间
一、本局105年度第1次廉政会报业于本(105)年8月11日上午10时假燕巢办公区第二会议室召开完竣,由本局黄局长世伟主持,出席人员包括外聘委员台南地方法院检察署林主任检察官仲斌及各单位主管以上人员计26人参加。 二、本次廉政会报中除进行上级机关重要政风工作指示及政风室工作报告外,并提列2项专案报告,报告内容胪列如后:(一) “本局水廉政为民服务问卷调查办理情形报告” (政风室专案报告)(二) 有关“公务员图利罪之构成要件及应有法律观念”简报(政风室专案报告) 1.案由:为期树立本局清廉专业机关形象,建请于本局万维网建立全民监督不肖公仆专区乙案,提请审议。 2.决议︰台南巿政府目前已有范例可加以参考办理,除了恪遵林主任检察官提醒注意“个资保护”外,请政风单位谨慎研议,须择判决确定案例,以免伤害当事人
一、使用者于浏览本局网站时,所涉及网络使用安全之管理,本局均依“行政院及所属各机关资讯安全管理要点”及本局“资讯安全管理手册”办理。 二、任何未经授权而企图上载或更改本局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及相关资讯之行为,均被禁止,且可能触犯法律。 三、为确保本局网站能持续提供服务予所有网络使用者,本网站提供以下的安全保护措施: ˙ 使用入侵侦测系统,监控网络流量与封包,记录并拦阻未经授权之上载、更改网页资讯或蓄意破坏者
第一条 本规程依新北市政府组织自治条例第六条规定订定之。 第二条 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务局(以下简称本局)置局长,承市长之命,综理局务,并指挥、监督所属员工;置副局长一人,襄助局长处理局务。 第三条 本局设下列各科、室,分别掌理下列事项: (一)综合规划科:客家政策规划、族群关系事务推动及公共事务推动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