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昨(20)日表示,为防治职场性骚扰的发生,保障受雇者之工作权益,《性别工作平等法》第13条明定,雇用受雇者30人以上之雇主应订定性骚扰防治措施、申诉及惩戒办法,并在工作场所公开揭示。违者可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锾,并公布雇主姓名或名称。
根据性平法规定,十人以上公司要设性骚扰申诉管道;30人以上企业则要备置“性骚扰防治措施申诉及惩戒办法”。劳动部并表示,雇主知道职场性骚扰情形,应采取立即有效之纠正及补救措施,以建构友善安全职场环境。
为利雇主内部订定性骚扰防治措施、申诉及惩戒办法时,有所依循,劳动部订有“工作场所性骚扰防治措施申诉及惩戒办法订定准则”,并提供相关范本,供企业下载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