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初审通过“危老条例”,将时程容积奖励再延长5年,但奖励百分比将以8%、6%、4%、2%、1%方式逐年递减。图为板桥老旧公寓申请危老重建计划。(资料照)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初审通过“都市危险及老旧建筑物加速重建条例修正草案”,条文明定,在原定3年的容积奖励时程届期后,未来5年的时程奖励将以8%、6%、4%、2%、1%的方式逐年递减,并在2025年5月落日,至于规模容积奖励,则授权内政部另定施行细则,全案不必再经朝野党团协商,预计本会期就可完成三读。

根据现行“危老条例”规定,若民众在条例施行3年内申请重建,将可获得10%的容积奖励,然而期限即将在今年5月9日届满,却还是有许多民众尚未申请,因此行政院近期提出相关修正草案,希望将容积奖励的时程再延长5年,但为免相关时程一延再延,政院版草案也将容积奖励减半为5%,并且逐年减少1%,直至归零。

内政委员会今进行逐条审查,会中许多立委都建议多给一些缓冲时间,希望暂时维持10%奖励,但内政部营建署认为时程不宜再延,经过朝野协商后,最终决议仍给予5年缓冲,但容积奖励百分比改为从今年5月条例施行届满3年起,以第4年8%、第5年6%、第6年4%、第7年2%、第8年1%的方式递减。

除了时程容积奖励外,初审条文也增定规模容积奖励的项目,危老建筑物基地加计合并邻地面积达200平方米者,将给予基准容积2%的奖励,且每增加100平方米就再给予基准容积0.5%奖励,不过,时程与规模容积奖励合计不得超过基准容积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