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强化本市身心障碍者及独居老人社区照护网,减少在家面临突发疾病及意外状况而无人可提供救援之发生,能于第一时间通报而获得立即之适时救援,请鼓励贵辖符合规定之身心障碍者及独居老人,踊跃申请使用该服务。

二、本项服务112年度由社会局依政府采购法委托“龙邦保全股份有限公司”承揽,承揽厂商需成立监控服务中心,提供24小时紧急救援服务,并专人定期至身心障碍者及独居长者家中进行访视,提供受服务之长者温暖的关怀及身体健康评量等服务。

三、本案之补助标准及金额说明如下:

(一)全额补助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未满65岁之列册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或领有身心障碍者生活补助之身心障碍者。

2、年满65岁列册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领有中低老人生活津贴或身心障碍者生活补助、本局列册关怀且经评估有独居安全疑虑或其他经评估确实有使用需求者。

3、年满55岁且为列册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及55岁以上领有身心障碍者生活补助之原住民。

(二)一般户之身心障碍者、年满60岁之一般独居民众及年满55岁之一般独居原住民,其系统连线服务费用自费负担。

四、112年度需自费负担者每人每月需缴纳新台币58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