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编制4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一)负责集团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日常办公事务。
(二)负责集团公司公共关系和对外协调工作。
(四)负责拟订集团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年终总结。
(五)负责集团公司部门目标考核工作。
(七)负责集团公司会议组织、会务服务工作。
(九)负责集团公司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
(十)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群工作部(编制4人,设部长1名、副部长1名)
(一)负责集团公司党的建设工作。负责集团公司党委日常事务工作。
(二)负责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工作。
(三)负责集团公司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四)负责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监督、指导下属公司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工作。
(六)负责监督、管理集团公司委派旗下企业董(监)事履职情况。
(九)负责集团公司人力资源规划的拟订、组织机构设置工作。负责集团公司人员配置、培训、薪酬管理等工作。
(十)负责旗下企业领导人员薪酬、普通员工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指导下属公司人力资源工作。
(十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投资发展部(编制8人,设经理1名、副经理2名)
(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集团公司投资计划。
(二)负责拟订集团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负责集团公司投资项目的策划论证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集团公司对外参股企业监管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集团公司外派参股企业人员履职情况。
(六)负责监督、指导下属公司投资工作。
(七)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集团公司融资计划。
(八)负责集团公司信用评级管理工作。
(九)负责监督、指导下属公司重大融资工作,负责集团和二级公司重大项目的督导督查工作。
四、财务部(编制5人,设经理1名、副经理1名)
(一)负责集团公司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集团公司税收筹划、税款缴纳等工作。
(五)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五、企业管理部(安委会办公室)(编制3人,设经理1名)
(二)负责二级公司目标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考核下属公司生产经营工作。
(三)负责监督、指导下属公司产权管理工作。
(四)负责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及安全隐患的整改。
(五)负责监督、指导、考核下属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参与、督促下属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置等事务工作。
(六)负责集团公司经营者业绩考核管理工作。
(七)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六、审计风控部(编制3人,设经理1名)
(一)负责集团及二级公司财务收支审计、专项审计或调查。
(二)负责二级公司高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三)负责集团及二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审查、评价。
(四)负责监督、指导下属公司实施内部审计。
(五)负责集团公司经营管理中的法律事务工作。
(八)负责监督、指导下属公司普法依法治企、处置重大涉法疑难事务和重大法律纠纷案件。
(九)负责对合同、招投标文件等法律文书的合法合规性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