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全院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发展工作。

2、负责全院中层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和组织建设。

3、负责全院中层及以下干部的培养、考核、调配和管理工作。

4、协助开展党外干部的培养、考察、举荐工作。

7、负责人事调配、人员聘任、工资福利、职工培训、考核奖惩工作。

8、负责师资队伍建设、职称评审、教师资格证书的办理工作。

9、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手续,协助开展退休教职工管理工作。

10、负责外聘人员管理、待聘人员及其他临时用工的管理。

11、负责全院编制人员和外聘人员的社会保险手续的办理和学院社会保险基金的年度稽核工作的办理。

12、负责全院人事档案管理。

13、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