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务局南投林区管理处办理104年期暂准租地租金及租地造林副产物分收价金征收作业,自本(105)年5月1日起收缴,为期1个月(至5月31日止),提醒承租人依限缴纳,以免逾期受罚。 不同缴款方式 承租户可自由选择 104年期暂准租地租金及租地造林副产物分收价金缴纳联单已陆续寄交各承租户,缴纳期限至今年5月31日止,承租户于上开缴纳期间,可持缴纳联单迳洽全省各地邮局代收缴款或至通知单上所载工作站缴纳。 为维承租权益 请尽速缴纳 南投林区管理处呼吁承租户按时缴纳,若逾缴纳期限,邮局即停止代收服务,则仅能亲洽工作站缴纳,且将依逾期月数,加计2~100%的滞纳金,若积欠租金达2年以上者,可依契约书第5点依法终止租约收回林地,为维护承租权益,希望承租人均能依限缴纳,如有任何疑问,欢迎洽询南投林管处或所属各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