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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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神户大学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后、民革成员、执业律师。 中国知识产权法学会理事、中国科技法学会理事、上海市竞争法学会理事、日本工业所有权法学会会员、日本贸易振兴机构(JETRO上海)法律顾问、日本东町律师事务所顾问、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B站)专家顾问、知产宝IP HOUSE智库南方中心高级顾问等。自2009年以来,先后供职日本CAST律师事务所(大阪)、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
【“中国天眼”被碰瓷了:#天眼被注册为烟草商标#?中国控烟协会要求严查】 近日,有一种“天眼”品牌的卷烟在贵州、云南等地销售,引起热议。13日,针对“天眼”这一国之重器名称被烟草企业投机注册为商标并使用的情况,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公开发布《关于依法宣告“天眼”卷烟商标无效的呼吁书”》,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科学院等单位引起重视,严肃查处云南中烟恶意抢注“天眼”商标事件,并宣告该相关注册商标无效。 此前,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贵阳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余清凯律师明确表示不能接受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利用”。中国经济需要高质量的发展,需要商标和其他知识产权的援助。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的部分委员就加大打击假冒和打假力度,深化知识产权协调等议题提出了建议或意见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司法实践中判断某标志是否具有不良影响一直有较大的争议。 标志具有不良影响是拒绝商标注册的绝对条件,该类标志不仅不能注册,也不能使用
内蒙古苏尼特右旗商场监管局发布2022年“衣食住行”等要点民生范畴“铁拳”举动第二批典型事例。详细如下:苏尼特右旗某肉业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运用未经注册商标及地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案2022年2月9日,苏尼特右旗商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苏尼特右旗某肉业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运用未经注册商标及地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0.43万,罚款人民币0.67万元的行政处罚决议。苏尼特右旗商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查看中发现,苏尼特右旗某肉业有限责任公司存放着运用带有注册商标®符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舆标志”图文标识的包装箱且出售了11箱该包装的“苏吉骨”“羊尾油”等产品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指海关依法禁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境或者出境的措施。国际上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称为“知识产权的边境措施”。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内容包括:扣留即将进出口的侵权嫌疑货物、对货物的侵权状况等进行调查、对侵权货物的收发货人进行处罚、没收和处置侵权货物等
在近日举行的“2019电商常识产权峰会”上,人民网发布了《中国电商常识产权保护创新实践研究报告(2019)》。报告通过梳理2018年以来电商行业常识产权保护举措发现,主流电商平台进一步优化机制建设,全面升级规则体系,严格审核把关,升级技术手段,强化源头控制,逐步实现全链条保护常识产权,打假成效显著。 报告认为,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常识产权保护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颁布修改了《商标法》《外商投资法》《电子商务法》等多部涉及常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加快健全惩罚性赔偿制度,进一步织牢新时代中国常识产权保护网
在我国《商标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中也明确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注册申请的,依照外国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所谓“优先权”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对其商标注册在申请日期上享有的优先权。也就意味享有“优先权”的人可以在商标注册过程进行插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