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
在现实生活和工作中,一些具有标志性的声音总让人印象深刻,以声音作为商标的情境越来越多,因而对其进行商标专有权保护需求也越来越越激烈。然而关于《商标法》第三次修正目前已尘埃落定,在新《商标法》中已增加了声音可作为商标注册。 目前,在新商标法中规定声音可作为商标注册,新商标法将于2014年5月1日起实施
驰名商标保护问题一直为商标权利人、相关公众以及商标学术理论界、实务界关注。自上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认定并保护驰名商标以来,商标法已经先后修改了3次,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相关部门规章也相应制定修改了4次,社会公众对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的认识也随之经历了一个逐步深入的过程。随着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的立法及执法实践的发展,驰名商标是对相关公众熟知商标的保护制度的理念已逐渐被社会认知
版权保护有哪些好处? 版权保护顾名思义版权保护就是更好的保护作者的知识产权作品申请了版权登记是受法律保护的.版权也叫著作权就是作者或其他人(包括法人) 依法对某一著作物享受的权利.是用来表述创作者因其文学和艺术作品而享有的权利的一个法律用语. 版权的保护还是相对比较全面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版权保护有哪些好处? 首先版权登记是固定著作权权属的有利证据因为版权的申请是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登记申请的保护范围比较广登记机关为国家机关因此版权的登记保护为权利归属举证增加公信力. 其次版权登记的保护周期长从自然人登记保护有生之年到死亡后的五十年法人登记保护自发表之日起五十年. 再者版权登记的周期比较短自审查周期三十个工作日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左右可以取得版权登记证书且成功率较高基本是百分之百. 最后版权登记的保护范围比较大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不得侵害他人在先合法权利其中版权(又称著作权)系法定在先权利之一.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带来的好处与优势有哪些? 以上则是宏邦知识产权代理小编整理的关于版权保护的种类与好处.版权保护是有效保护作者创作的一种方式是受法律保护的所以小编建议著作人应主动申请版权登记避免后续纠纷事宜.
不同行业有不同的规则,所以我们在进行某件事前就要了解清楚,避免触碰了相关规则,加上商标还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接下来请vi设计公司本源百纳为大家讲述一下商标设计的注意事项。 一个独具特色的商标,一旦树立起来,就会在消费者心中留下深刻印象,使消费者能在纷繁复杂,五光十色的同类商品中很快辨别出自己所信任和偏爱的商标,进而迅速实现购买行为
DoNews9月14日消息(邵忱)B站关联公司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信息电讯行政管理(信息、电讯)行政一审判决书公开。 文书显示,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某食品公司所持诉争商标“哔哩哔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法院认为,本案的焦点问题是,诉争商标的申请注册是否构成《商标法》中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该条又可分成四种商标侵权的形式: (1)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也属于同一种类。 (2)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类似
第13942894号“铃声多多”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由王媛媛(即本案被申请人)于2014年1月20日提出注册申请,2015年6月14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42类“技术研究”等服务上。2016年07月18日,北京多宝灵动科技有限公司(即本案申请人)对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申请人称:申请人系计算机及手机应用软件的研发及销售企业,其与百度开发者、安卓市场、华为开发者联盟、小米应用商品等多个移动应用平台均有所合作
应该没有多少人不知道美国近段时间的暴乱和**吧? 美国 " 弗洛伊德之死 " 所引发的暴乱和黑人******活动如野火一般,已经席卷全美,甚至已经蔓延到其他国家。 “黑人生命至上”(Black Lives Matter) " 成为了他们**活动主题,并用弗洛伊德所说的“我不能呼吸”就成作为口号。 但这两句短话被一些“有心人”盯上了,最近,一位英国人:乔治迪米特里欧就用“我不能呼吸”和“黑人的命也很重要”这两个短语进行了商标注册,这一消息引起了轩然大波
“龙井”商标由W公司申请,2014年2月获准注册,核定使用于第32类水(饮料)等商品上。同年10月,D公司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龙井”是一种绿茶的通用名称,以繁体的“龙井”文字作商标核定使用在水(饮料)等商品上直接表示了本商品的主要原料、口味等特点,同时因“龙井”是一种绿茶的通用名称这一特殊属性而通常不易被作为商标加以识别,难以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据此裁定该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商标与品牌是两个不同层次的概念,但很多人把这两个术语混用、通用,甚至错误地认为标注了商标的符号就成为了一个品牌。 事实上,商标是一个法律概念,其价值表现为法律意义上的专用和垄断,它有着明确的定义和清晰的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对商标的定义是:商标是指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使自己的商品在市场上同其他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的商品相区别,而使用于商品或其包装上的,由文字、图案或文字和图案的组合所构成的一种标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