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依据司法院于民国108年1月4日修正、同年7月4日施行之“法院组织法”第57条之1,“最高法院于中华民国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七日本法修正施行前依法选编之判例,若无裁判全文可资查考者,应停止适用。未经前项规定停止适用之判例,其效力与未经选编为判例之最高法院裁判相同。最高法院判例全文汇编-民国 20 年~38 年刑事部分(20~29 年)( 法院对于具备缓刑条件之刑事被告,认为以暂不执行刑罚为适当者,得宣 告缓刑,为刑法第七十四条所明定,至于暂不执行刑罚之是否适当,则由 法院就被告有无累犯之虞,及能否由于刑罚之宣告而策其自新等一切情形 ,依其自由裁量定之,与犯罪情节是否可原,并无关系
盗窃金额10000元左右,构成盗窃罪,并且属于盗窃罪中数额较大的标准。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1、盗窃武器装备罪的量刑规定为行为人盗窃武器装备既遂,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主题课程-“零酒精,才上道”及“危险驾驶,小心吃上刑责” 近几年危险驾驶事件频传,其中又以酒驾为最常见的类型,为加强宣导安全驾驶之法治观念,本署于107年2月21日假第二办公室1楼团辅室举办法治教育课程,特邀高雄市区监理所苓雅监理站汤荣祥技佐担任讲师,透过详细的犯罪数据及我国与邻近国家的酒驾罚则,让学员了解杜绝酒驾是各国的共同目标,且我国酒驾罚则日益加重,包含吊扣牌照及依照刑法185-3不能安全驾驶罪送办等等,提醒学员切勿以身试法,应培养良好法治观念。 是日课程中,讲师借由许多科学实验数据,解说在不同酒精浓度下人体之生理反应,让学员理解酒后驾车是相当危险且容易造成别人受伤甚至死亡的行为,而酒精对人体消化系统、神经系统会造成无法回复的损伤,若孕妇过度饮酒则会使胎儿罹患“胎儿酒精综合症”,生殖系统的破坏与癌症亦随之而来,危害相当深远。 本次课程除借助新闻及宣导短片使学员更深刻认识酒驾的危害,讲师也教导安全回家五招式口诀 -“喝酒绝对不开车、一人赴宴不开车、两人赴宴指定驾驶好放心、三杯下肚,代客叫车服务周到又安心、似有醉意,CALL友接送安全又放心”,让安全驾驶成为回家唯一的路,深化学员快乐出门平安归的观念,顺利完成本次课程
科目一考试主要内容包括:驾车理论基础、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等相关知识。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刑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 2.地方性法规(根据地方性法规选定的重点内容) 4.安全行车、文明驾驶基础知识(驾驶行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5.机动车驾驶操作相关基础知识(仪表与指示灯、操纵装置、安全装置) 科目四考试主要内容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理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理知识等。 科目一考试总时间为45分钟,考试试卷由100道题目组成,题型为判断题和单项选择题,满分100分,90分合格
位于甲县白云小区的2-405号商品房原属于蔡某所有。蔡某因欠下张某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逾期未偿还被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蔡某在判决书生效后十天内偿还借款本金50万元及其利息。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蔡某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张某遂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万成专业征信社公司一如创立初衷,对客户的委托一直是全力以赴的精神且信守承诺,努力与客户建立有如伙伴的深远关系,让问题迎刃而解。 在一般人的认知中,征信社似乎都与负面的新闻画上等号,当你看到“征信社”这三个字时,通常就是他们上新闻,这时候才会看到征信社相关的消息。而台湾的新闻通常是耸动的、夸大的,只因为要引起大家的注意,而不管是否已经确定消息或新闻是否正确,就透过媒体传达讯息给我们一般收看新闻的民众
条文 意图供行使之用,而制造违背定程之度量衡,或变更度量衡之定程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 2019年12月3日修正12月25日公布[编辑] 条文 意图供行使之用,而制造违背定程之度量衡,或变更度量衡之定程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罚金。 理由 本罪于民国七十二年六月二十六日后并未修正,爰依刑法施行法第一条之一第二项本文规定将罚金数额修正提高三十倍,以增加法律明确性,并使刑法分则各罪罚金数额具内在逻辑一致性
问15-10、如何声请办理易科罚金?有任何规定吗? 一、符合刑法第41条规定者,可向执行之地方法院检察署提出易科罚金之声请,条件如下: (一)犯最重本刑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刑之罪,而受6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台币1000元、2000元或3000元折算1日(依判决书所载为准),易科罚金。但如有难收矫正之效或难以维持法秩序之情形,检察官得不准许。 (二)前项规定于数罪并罚之数罪均得易科罚金,其应执行之刑逾6月者,亦适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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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刑事律师陈亮:今天介绍2019年10大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件八,朱涛等人操控交易平台诈骗案。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操控交易行情,从客损中获利,其行为本质,符合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诈骗罪特征。 被告人朱涛出资组建了一个现货交易平台,勾结代理商,以可提供所谓的内幕交易信息为由,诱骗客户进入其平台开户交易,然后通过指令操盘手,操控交易行情,从客损中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