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依据实务上经验,大概有下列几种原因: 1、车速过快,未与前车保持适当车距,或发生打滑。 6、喝酒或服用药物(包括毒品),导致驾车神智不清。 Q:发生伤亡的车祸事故,涉及的法律责任为何? (1)刑法第284条第1项、第2项前段的过失伤害罪、业务过失伤害罪
近日,陆续有四川等地企业反映,接到冒用“国家网信办”“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名义的短信通知,称其官网因网络实名认证到期或存在虚假广告宣传等被举报,要求完善认证、整改内容。此后,有不法分子联系企业相关负责人,发送合成制作的虚假“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举报系统”页面,称根据相关举报即将作出行政处罚,如企业向其购买商业服务,则可撤销。 在此严正声明,我中心从未通过短信、电话等形式向企业发送相关通知,也未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展以上活动
抢劫罪是大家常见的一种以暴力手段夺取他人财产的犯罪行为,在我国的刑法中,对于抢劫罪这种犯罪行为是会判刑的,如果触犯了抢劫罪,罪犯及其家属可能最关心的就是最低的判刑标准。那么抢劫罪最低判多少年?下面万垚法律顾问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抢劫罪最轻能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新网常州3月2日电 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其中,高空抛物罪成为独立罪名。当日,江苏常州溧阳法院审理了首例高空抛物案件,徐某某因向窗外扔菜刀,而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据了解,女子徐某某家住三楼,2020年5月间的一天,她在家中与王某某因言语不和发生争执
本文摘要:(一)支队正式成立领导小组和专员公署办公室,负责管理指挥官、指导和督导全市的专项行动。各办案大队正式成立行动专案组,积极开展逃离现场事故破案工作。 (二)对各大队请示的未破案的逃离现场案件逐案分析,根据案件性质,科根本性的逃离现场案件由支队上海证券交易所总办,科一般的逃离现场案件由大队上海证券交易所总办
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大家可能在日常生活中听说过绑架罪,但是都比较陌生,不知道具体是什么,大律师在线的小编带您一起了解一下什么叫绑架罪,绑架罪是如何量刑的。 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
合伙人卷款跑路是违法的,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试题 1:( )是由教育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人们在教育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试题 3:教育立法是指由特定的( ),依据一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一定的技术,制定、认可和变更教育法律这种特定社会规范的活动。 "试题 5:由特定的国家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职权,对有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解释,称为( )
不能认定为自首的情节: 1、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 2、投案后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一审判决前; 3、犯罪嫌疑人不同意或不知道他人报案,而是其亲友暗中报案协助公安机关将其抓获的,不应视为自首。 《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冯军,男,1963年9月9日出生,湖北省随州市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外国刑法研究所所长。1984年,获湖北财经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1987年,获中南政法学院法学硕士学位;1994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2002年7月至2004年8月以洪堡学者身份在德国从事学术研究;先后留学日本爱知大学法学院、早稻田大学法学院、德国波恩大学法学院法哲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