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某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辖区内某超市销售的涉案食品配料中标注有“薰衣草”。经由涉案食品生产商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协查,确认该食品确将“薰衣草”作为食品原料添加使用。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薰衣草管理方式的复函》明确指出: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政务公开办关于薰衣草、大豆异黄酮不宜作为普通食品原料问题的说明》的要求,薰衣草不宜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
《道真自治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道真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工作制度》《道真自治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道真自治县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制度》《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工作制度》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服务质量,强化行政权力监督,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简称各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4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公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君为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与投资者、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 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实现公司价值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以实现公司、股东及其他 相关利益者合法权益最大化的一项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中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定
张三与李四投资设立了智慧培训公司,张三占股51%,李四占股49%。注册时企业类型选定为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实现利润总额200万元,2019年张三与李四计划将实现的盈利部分进行分配,如何纳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成遂渝高速公路是成都、重庆两地之间继成渝高速公路和成邻渝高速公路之后的第三条高速公路。成遂渝高速公路连接了成都、遂宁与重庆三地。该线路由成南高速公路成遂段与遂渝高速公路组成
技术管理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为了延长仪器设备的使用寿命,保持其良好的性能及精度,是尽可能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转的预防性、保护性措施,是保障实验室教学和科学研究正常、顺利进行的基础。各实验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条、各实验室必须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根据所使用仪器设备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维护保养措施,并认真落实,使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第二条、要加强对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以及学生的基本操作训练,使他们熟悉仪器设备性能特点,掌握基本操作方法,避免因操作不当或失误造成损坏事故,特别是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要严格执行持证上岗的制度,严禁未经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私自操作大型精密仪器
法1402 与大学部合开。研究生得另举行研讨会二次。 1、 课程目标:以我国银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如金融控股公司法、存款保险机制、金融重建基金条例等)为中心、从比较法的观点,对金融体系的监理及相关问题(如国际化、金融危机、国际货币制度)加以介绍,使学生有一基本了解,以便从事实务工作及进一步之研究
第一条 为加强广告行业自我约束,倡导良好社会公德,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自律规则。 第二条 卫生巾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第三条 卫生巾广告应尊重妇女的人格尊严,不应含有有损妇女形象的内容
摘要: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已于2020年10月17日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改后的专利法将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已于2020年10月17日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专利法将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因专利法实施细则尚在修改过程中,为保障修改后专利法的施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关于施行修改后专利法的相关审查业务处理暂行办法》,现予发布,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