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监管
《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 根据《公司法》第九十三条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以及《内资登记规范》的规定,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并应当报送下列文件: 1.南京公司注册公司中,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全体董事签字)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由发起人签署或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或者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提交); 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全体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公司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应当记载的事项包括: (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5)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10)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11)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12)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证券法》的修订,四月份已经进入一审了,通过一定程序以后,将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5月24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在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上对媒体透露《证券法》修订进程。这也意味着,市场期待已久的《证券法》修订具体内容很快将浮出水面
新华财经北京5月15日电 ***15日在北京举办2022年“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主题为“心系投资者 携手共行动——筑牢注册制改革基础,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副主席李超、最高人民法院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出席并讲话。 活动发布了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推荐了投资者欢迎的注册制产品,发布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状况蓝皮书(2022)系列子报告,启动“股东来了2022”知识竞赛
【】深化资本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和必由之路。 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更加注重供给侧的存量重组、增量优化和动能转换,提高金融 【】深化资本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和必由之路。 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更加注重供给侧的存量重组、增量优化和动能转换,提高金融服务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在更高起点上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探寻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最优解,扩大资本市场高水平的双向开放,推动形成资本市场全面开放的新格局,夯实市场运行基础,聚焦高质量发展
原标题:传软银将逐步增持英伟达股份 展开更密切合作【 英伟达此前在监管文件中表示,如果其他公司试图收购英伟达的超过30%股份,那么微软对英伟达股份有优先购买权。微软目前在Xbox游戏机中使用英伟达的图形芯片。 软银在电子邮件中表示:“我们通常不对关于投资的传闻置评,但我们是企业的长期合作伙伴,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
Desire 是一位资深的助理讲师和纽约执业律师,在法律实践行业有丰富的历史经验。能熟练掌握法律写作、项目融资、兼并与收购、公司治理和证券监管等业务。英语、法语、德语可作为其工作语言
为更好地适应境内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将进一步放宽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的条件,简化审核程序,提高监管效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符合境外上市地上市条件的基础上,可自主向中国***提出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近期美国财政部在其官网发布总统金融市场工作组《关于保护美国投资者防范中国公司重大风险的报告》(下称《报告》),引发各界高度关注。 《报告》针对包括中国在内的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无法实施检查的辖区,建议对来自这些辖区的公司提高上市门槛,加强信息披露要求,强化投资风险提示,并要求已在美上市公司最迟于2022年1月1日前满足PCAOB开展检查的相关要求。 针对《报告》,中国***有关部门负责人8月8日发布答记者问,重申加强跨境监管合作
原则上证券的募集、发行或上市交易都要先向政府证券监管机构申报,公司要准备繁杂的文件(例如公开说明书、会计师审查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并可能要因此支出庞大的会计师、律师及证券商等顾问费用。而豁免证券则是例外可以免除向政府申请审查、登记的证券[1],既然要准备的文件不用比照一般公开发行程序,也可以省去很多前面提到的费用、降低成本。 例如为了向群众募资,在证券柜台买卖中心“创柜板”申请登录,邀请投资人认购股权所发行的股票,就是豁免证券的一种[2]
违规行为 一、公司在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财务公司”)开立账户进行存款、结算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在授权集团财务公司进行资金管理时未与对方签订关联交易协议,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公司授权集团财务公司对公司账户进行资金管理,允许集团财务公司对部分银行账户进行查询、转账,并自动归集资金,公司需要使用资金时,须事先通过集团财务公司审批,影响了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