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人民法院
康达拥有执业律师1300余名,其中既包括中国恢复律师制度后第一批执业律师中的杰出代表,又不乏来自公检法系统的骨干力量,以及毕业于国内外名校法律专业的中青年精英律师。 康达律师一直秉持严谨专业、尽责勤勉的服务素养为国内外客户提供着专业、优质、高效的全方位法律服务。 张麦昌律师自2000年起开始从事律师工作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国务院《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自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进行司法保护,是人民法院的一项新的审判任务。做好这项审判工作,将对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鼓励集成电路技术的创新,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山西中正保险公估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是面向全国,从事专业保险公估及相关业务的中介机构,注册地和总部设在太原,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佰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对保险标的承保前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对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及理算;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于2004年经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成为《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人名册》的入册机构;2008年出资设立了山西中正保险公估司法鉴定所,是华北地区唯一一家具备保险理赔司法鉴定资质的企业;2009年经山西省交警总队审核备案,成为省内唯一一家具备机动车辆道路交通事故车损鉴定资质的保险中介机构。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一直以来,农民工的欠薪问题都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每至年关,有关“农民工讨薪”的新闻也时常进入大家的视野。一位来自江苏阜宁的老人遭遇了欠薪的问题,至今仍然没有拿到欠款。 今年已经78岁高龄的薛大爷,从2014年起就在江苏盐城阜宁县的江苏富建集团旗下的一家工厂做门卫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参照上列数额,确定该地区执行的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北京律师分析:法律咨询公司能否依律师诉讼代理标准收费? 交通事故发生纠纷后,张某找到了韶关的法律咨询公司,邀请他协助处理相关诉讼业务,张某事后被该公司要求支付高额的法律服务费。 2019年3月底,张某委托韶关某法律咨询公司代理法律服务时,签订了《法律服务代理合同》。 根据合同,张某得到的赔偿金超过15万元,再作为法律服务费支付给该法律咨询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第三十五次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认真履行“扫黄打非”工作职责,持续推进“护苗2022”专项行动,给全区青少年营造安全有序的社会文化环境,近日,宁夏各级法院按照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在春季开学季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送法进校园“护苗”宣传活动。 活动中,宁夏各级法院围绕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防范校园霸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等主题走进校园开展法治教育讲座,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自觉构筑**不良信息的“防火墙”。深入校园附近商业街道、社区等地开展法治宣传,发放宣传手册、播放宣传视频、讲解法律法规、进行法律答疑,引导师生、接送学生家长及过往群众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远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
商业保理的本质是供货商基于商业交易,将核心企业(即采购商)的信用转为自身信用,实现应收账款融资。在我国,商业保理并没有统一的法律规范,但自2012年商务部开展商业保理试点以来,也相继出台了部分相关政策。今天互融云负责商业保理系统的小编将与您一起梳理一下商业保理的相关规定
人民网北京8月25日电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张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张坚,男,汉族,1955年9月生,河南泌阳人,1970年7月参加工作,1980年2月加入中国***,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研究员。 1970年7月至1975年12月先后为湖北省荆门县知青、湖北省沙洋机床厂统计员、保管员、看守员、教育干事; 1975年12月至1983年2月在湖北省沙洋公安局苗子湖派出所任民警、副所长; 1984年12月任湖北省沙洋苗子湖农场副政委、党委委员; 1986年8月至1988年6月,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学习; 1990年6月任湖北省沙洋农管局管教处处长; 1994年3月至1997年6月任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1997年7月任湖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0年7月任湖北省司法厅副厅长、党委委员,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3年1月任湖北省司法厅厅长、党委书记,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党委书记(2000年9月至2003年7月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学习); 2008年2月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正厅级)(2005年3月至2008年6月在华中科技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中共湖北省第九届、第十届省委委员
6月13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乌鲁木齐市城市房屋拆迁建设处(以下简称拆迁处)原处长董金生因贪污受贿一案不服一审结果当庭提出上诉,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后,重新认定其贪污金额高达585万余元,终审维持了一审对其罪名及判决年限的认定。 2006年12月19日,乌鲁木齐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董金生在其任职的4年间,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共同及单独侵吞国有财产396万余元,同时收受他人贿赂15万元。以董金生犯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