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
教育部青年发展署为使拥有创业梦想之有志青年及全国大专校院之育成单位进一步了解“103年度大专毕业生创业服务计划”(简称U-START计划)办理及补助细节,特于台北、台中、高雄各办理1场“大专毕业生创业服务计划”申请说明会,会中除针对本年度新开放之资格与调整异动进一步说明外,更详细介绍整个计划执行期程及相关注意事项,让与会人员能更加了解,进而加入本年度U-START计划行列! 参加对象:有意参加创业计划之(1)学校育成单位人员(2) 98至102学年度大专校院毕业生、社会人士及硕博士在校生。 报名方式: (3) 报名截止日期:103年5月9日(星期五) 本案联络人:
离婚调解书是法院调解后当事人双方不再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由双方签字认可的文书。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你如果想离婚,可以采取以下方式:1如果当事人签字不是真实意思表示,可以由法院认定文书无效
一、依据本市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教育人员研究著作给分审查要点办理。 二、旨揭作业自108年3月25日(星期一)起至同年4月26日(星期五)止受理申请,逾时不予受理,各项缴交表件及收费如下: (一)申请研究著作迳予核分者,依审查要点第7点第2项规定缴交相关资料,并每人酌收新台币300元整。 (二)申请研究著作审查者,依审查要点第7点第3项规定缴交相关资料,并每件酌收新台币3000元整
二、 非专属授权标的:物联网之元件与天线相关技术(4件,以下称:技术授权标的)。 三、 非专属授权厂商资格:国内依中华民国法令组织登记成立且从事研发、设计、制造或销售之公司法人。 举办时间:民国(下同)108年12月6日下午15时至16时
【以案释法】公众号用网络图片就侵权了吗? 在自媒体时代,很多企业和个人都开通了微信公众号,大家在自由发布各种信息的同时,经常会使用各类图片、文字作品等素材。然而,很多人没有意识到,自己在使用图片中可能已经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近日,海拉尔区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因一张照片引发的著作权纠纷案件
按公务人员训练进修法第12条第1项第3款、第4款及其施行细则第20条第1项规定,进修成绩优良(即进修成绩各科均及格且平均达70分以上)者,得给予部分费用补助。有关进修成绩各科是否均及格,应依进修学校相关规定办理。查“国立空中大学学生成绩考查办法”第7条第3项规定:“凡期中、末考试皆缺考者,该科即不列入学期学业平均及毕业平均
检送本市112年区域资优教育方案一览表,请转知资优学生报名参加,请查照。 二、本案参加对象如下: (一)经本市鉴辅会鉴定通过之各类资优学生。 (二)本市各级学校具有学习潜能之学生
蒋某勇曾向谭某云借了660万元,却一直没有还款。2017年9月7日,谭某云与罗某章签署委托协议书,委托罗某章向蒋某勇索债。二人协商后,决定向蒋某勇索要4200万元
主旨: 检送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办理“108学年度国民中小学闽南语沉浸式教学试办计划申办说明会实施计划”及“108学年度国民中小学闽南语沉浸式教学试办计划”各1份,鼓励踊跃参加,请查照。 一、 依据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108年4月10日台教国署国字第1080036509号函办理。 二、 本案本学年度每县市以补助2校为原则,每校以申请2班为限,每班最高补助新台币(以下同)10万元;6班以下学校可以学校为单位,每校最高补助20万元,请贵校于108年6月21日(星期五)前送府汇整
商标注册不当是指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中有关商标注册的禁止性规定,或者商标注册人是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的情形。商标注册不当包括三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10条、第11条、第12条的规定,即商标自身不具备注册条件;第二种情况是商标注册人以欺骗或者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即商标注册人申请注册时的行为违法;第三种情况是注册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13条、第15条、第16条、第31条的规定,侵犯某些法定的权益。淮阴卷烟厂以“1997”作为商标,易于造成不良影响,违反了商标法的规定,其注册属于商标注册不当的第―种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