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检送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办理“108学年度国民中小学闽南语沉浸式教学试办计划申办说明会实施计划”及“108学年度国民中小学闽南语沉浸式教学试办计划”各1份,鼓励踊跃参加,请查照。

一、 依据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108年4月10日台教国署国字第1080036509号函办理。

二、 本案本学年度每县市以补助2校为原则,每校以申请2班为限,每班最高补助新台币(以下同)10万元;6班以下学校可以学校为单位,每校最高补助20万元,请贵校于108年6月21日(星期五)前送府汇整。

三、 108学年度欲申办国民中小学闽南语沉浸式教学试办计划之学校请务必派员出席申办说明会,并于108年5月20日(星期一)前至全国教师在职进修资讯网登录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