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日本政府规定,每一个日本国民和在日本居住3个月以上的外国人,都要加入国民健康保险,交一定数额的保险费,领取国民健康保险证。持有国民健康保险证者因生病或受伤而接受治疗时,交30%医疗费即可,剩下的70%由医院和居民所在的地方政府结算。但特殊情况如:单人病房的“差额床费”、假牙治疗、高额的特殊治疗药品、分娩、人工堕胎等等,必须全额由自己负担。

日本入国管理局公布新规,规定从2010年4月1日起,"国民健康保险证"的提交将被作为在留资格变更及更新的必要条件,即被赋予义务化。因此,加入国民健康保险是很重要的。

准备好以下文件,就可以向居住地区的市役所、区役所的国民健康保险课提出加入申请。

如果有同行的家属,也必须一同加入。

申请当日无须缴纳保险金,所以不必准备。日后“国民健康保险被保险者证”会寄到家里。

以东京都23区为例,没有缴纳住民税(都民税及区民税)的人是1个月3325日圆(2010年度)。年收入在一定金额以下的人,保险费还可以减免70%至50%。

国民健康保险的加入时间是以到达日本当日开始计算的,即使是过了一段时间才至市区所、区役所加入的话,也必须补缴之前所积欠的费用。

到日本当地后尽快申请国民健康保险。 晚加入国民健康保险时还是需要缴付入境后至加入后之间费用。

搬家时需在14日以内到新住址所属的区役所、市役所办理新的国民健康保险证。 办理时提出旧的国民健康保险证。没有这个手续的话,就不能享受国民健康保险待遇。

日本学生支援机构(JASSO)实施的外国人留学生医疗费补助制度已于2008年度结束。

许多学校为留学生设有学生保险制度,多是义务加入。内容依学校不同而有差异,须向各校负责留学生事务的窗口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