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8月4日,市人大主任朱清霞、副主任李国平以及市委督导组有关同志到市法院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 朱清霞主任对法院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唯一机关,坚持司法为民,是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又是法院队伍司法作风建设的核心内容。当前,我们国家正处在国家社会结构、经济成分组成、群众思想观念发生变革的时期,也可以说是社会矛盾凸显期,各项改革的深水期
中新网10月16日电 (马学玲 王永吉)最高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在该院第一法庭公开宣判上诉人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一案。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奇虎360诉腾讯垄断一案起源于2010年11月的“3Q大战”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相关规定,为保障网络用户(下称“用户”)的隐私权、规范对用户个人信息的利用,特制定本政策。请用户仔细阅读以下全部内容(特别是粗体下划线标注的内容)。如用户不同意本政策的任意内容,请不要注册或使用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相关服务
根据党中央有关规定,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党组成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每年向党中央和***总书记书面述职。 近期,有关同志按规定向党中央和***总书记书面述职,***认真审阅了述职报告并提出重要要求。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
本报讯 12月18日,在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行为研究会指导下,由天津大学LD乐动体育主办的“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成立仪式暨“开放发展绿色发展背景下外国法与比较法理论研讨会”在天津大学成功举办。 天津大学副校长元英进在致辞中指出,天津大学LD乐动体育自今年6月17日复建以来,各项事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天津大学未来将进一步加强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希望天津大学的法学学科经过十年的努力能够达到国内一流,并朝着世界一流的目标前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2000)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已于1999年12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9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1月25日起施行。 二000年一月三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1号为依法惩治拐卖妇女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拐卖妇女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的拐卖妇女罪中的“妇女”,既包括具有中国国籍的妇女,也包括具有外国国籍和无国籍的妇女被拐卖的外国妇女没有身份证明的,不影响对犯罪分子的定罪处罚第二条 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拐卖外国妇女到我国境内被查获的,应当根据刑法第六条的规定,适用我国刑法定罪处罚。 第三条 对于外国籍被告人身份无法查明或者其国籍国拒绝提供有关身份证明,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近日,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李健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李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我国的“非法集资”犯罪,在私募基金领域主要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两种。根据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四个条件: 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是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是向社会公众即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而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区别主要在于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集资诈骗罪是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意图永久非法占有社会不特定对象的资金,具有非法占用的主观故意
本教材2005年出版发行,先后于2010年与2014年两版修订。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以及人工智能等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运用,我国证据立法与研究取得了新的进展。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以及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分别对民事、行政以及刑事证据制度作了较大的修改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