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我院决定对下列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本期所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为2019年6月14日之前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公布之后已履行义务的可联系我院予以撤销。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后将限制其高消费
京津法院联动执行 实现办案“同城效应” 近日,北辰法院执行局与北京市昌平法院执行局联动配合,成功扣押一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车辆,有效破解了异地执行难题。 近日,北辰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平台收到天津高院审核通过的昌平法院异地协助执行材料。因为情况紧急,昌平法院的两位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到院说明案件具体情况,与北辰法院执行局法官共同研讨执行方案
作为我市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今后我市部分金融纠纷案件或将指定由前海法院集中管辖。目前,我市就此提出的相关申请已呈报最高人民法院。这是从市中级人民法院给市人大代表的建议答复中所获悉的
香港2月15日电 (记者 韩星童)《内地婚姻家庭案件判决(相互承认及强制执行)条例》(第639章)(《条例》)和《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婚姻家事安排》)2月15日正式生效。 在《婚姻家事安排》的新机制下,两地法院可以相互承认和强制执行对方就该安排所涵盖的婚姻家庭民事案件作出的生效判决,让当事人可免除就同一争议在内地和香港的法院分别提出诉讼的需要,节省时间和费用,亦可减轻他们的精神压力,让他们可以方便、适时获得有效的司法济助,更有效地保障他们的权利。《条例》旨在通过本地立法的方式在香港特区实施《婚姻家事安排》
本院在执行(2023)粤0104执4741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方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等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等有关规定,本院现责令你方立即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本案执行费及执行实际支出;并向本院书面报告你方的现有财产及变动情况。如你方逾期不履行,本院将视情节轻重采取强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处分你方名下的财产、将你方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新华社北京1月10日电(记者刘奕湛)公安部10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相关情况。意见要求,在办理此类案件时,不能将**行为等同于一般故意伤害行为,不能仅以造成民警身体伤害作为构成犯罪的标准,而要综合考虑行为手段、方式以及对职务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准确认定犯罪性质,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意见明确,对民警人身实施撕咬、踢打、抱摔等攻击行为以及对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车辆、警械等警用装备进行打砸等破坏,间接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行为均属于暴力**行为,应当适用刑法关于**从重处罚的规定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9月至2020年2月期间,刘某元(原藤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科员)、李某高、聂某坚(女)在梧州市及各县(市)、区范围内,以梧州市凯哲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梧州市礼智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然后进行恶意抢标、质疑、投诉,让项目不能顺利进行甚至废标,并以此威胁、要挟其他投标人、中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索取钱财任我发心水主高手论坛,刘某元等人的行为严重影响招投标活动和项目的正常开展。经统计,期间刘某元等人投诉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数占梧州市及各县(市)、区投诉总数的61%、质疑总数的47%。其中刘某元组织、策划、实施敲诈勒索21起,索要117638元;李某高参与事实敲诈勒索20起,索要108750元;聂某坚参与实施敲诈勒索9起,索要48000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已于日前正式生效。“该规定对电子数据范围及当事人提供和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保全电子数据的要求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并规范了电子数据审查判断规则,完善了电子数据证据规则体系。”当前我国政府很重视区块链技术,利用区块链技术可以打通司法、公证、审计、仲裁机构的信息通道,从数据来源到证据固定和加密保持,数据全链条每个节点都有存证可供随时取证,确保数码防篡改及可信度,以使存证信息具备法律效力,因此企业一定要重视电子证据的保存,以备今后不时之"需
6月4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已依法对故意杀人犯朱晓东执行死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12月31日,朱晓东与杨俪萍登记结婚,后共同居住于上海市虹口区某小区。案发前,二人因故产生矛盾
笔者认为,发展商在销售房屋时,应该通知抵押权人要转让该房屋,并告知购房者该房屋是有抵押的,若履行了上述手续,购房者购房并支付房款是善意的,其对该房屋的优先权理应优先于抵押权人。若发展商在销售房屋时,没有通知抵押权人要转让该房屋,或告知购房者该房屋是有抵押的,那么这个转让行为无效,所签订的购房合同也是无效的,那么购房者就不可能取得优先权。依据《担保法》第四十九条:“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