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注:括弧内数据系截止到4月3日的数据。 1、有财产可供执行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全疆平均值(91.8)92.42,低于平均值法院2家:阜康(88.76)90.51、昌吉市(78.29)81.72。 7、终本案件恢复执行平均用时,全疆平均值589.9天,超过(负向指标)平均值法院2家:昌吉市594.08,木垒(619)602.6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关于专利行政裁决案件中区块链电子证据效力的请示》(浙知〔2021〕3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第四章第二节第六条对电子证据的审核认定进行了具体规定。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明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检、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
《关于可否采用到付方式送达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函》(农办便函〔2016〕233号)收悉。经研究并征求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邮政管理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行政机关作出的信息公开处理决定,是正式的国家公文,应当以权威、规范的方式依法送达申请人。参照有关法律规定,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委托其他行政机关代为送达和邮寄送达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法办〔2020〕441号)要求,把中国特色“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工作引向深入,国家知识产权局、最高人民法院决定联合开展2021—2022年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经验做法和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总结梳理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工作开展情况,提炼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经验做法,挖掘一批“总对总”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优秀案例,发挥典型经验和案例引领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健全完善在线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推进构建中国特色“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新格局,为创新型国家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为激发全体职工主动学习法律知识,自觉树立法治观念,在集团及各子公司内部弘扬诚信守法意识,7月17日下午,集团组织干部职工观看普法电影《特别追踪》。 该影片由最高人民法院影视中心和山东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摄制,讲述了一个“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司法案例,刻画了失信被执行人的狼狈状态以及人民法院执行攻坚的决心,记录了法治中国建设的进步历程,反映了广大一线执行法官不懈努力,积极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影片通过反面典型倡导诚信守法,在实行全面法治的当今社会具有现实的强烈警示作用,更具深刻的思想教育意义
9月16日,澎湃新闻([URL])记者查询得到,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陈峰被法院开出限制消费令。 该限制消费令于9月15日作出,共有两份文件。案由均为合同纠纷,因海航集团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按照规定限制单位以及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9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9次会议、2013年9月2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 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规定,对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第三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四)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 (六)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 (七)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从1995年10月1日期施行后,在实践中遇到了较多的问题。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从1996年开始起草《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草案)》),现在已经是第五稿阶段。 1998年12月中旬,最高人民法院就《规定(草案)》问题召开研讨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书》是中国法学会的重要项目,旨在梳理、汇总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形成一套内容系统全面、效力层级明晰、具有准法典意义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书。全书共九卷,包括宪法卷、民商法卷、行政法卷、经济法卷、社会法卷、刑法卷、诉讼法卷、环境资源法卷和国际法卷。目前,刑法卷的编纂已完成,今天正式对外发布
最高人民法院定于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二日上午九点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张斌与本郑为理、沈阳旺力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中国庭审公开网、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新浪司法频道进行庭审直播。 最高人民法院定于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二日上午九点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山东博斯腾醇业有限公司、盈德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供用气合同纠纷一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