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很多时候都要接触到银行是否能拥有抵押权的不动产能否申请诉前保全,但是我们往往不能很好的去了解这里面的一些相关知识,下面,办理银行工资流水公司小编对银行是否能拥有抵押权的不动产能否申请诉前保全做了详细的介绍,大家有兴趣可以阅读下**一个了解。 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法律咨询:被抵押给银行的房屋,能否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中顾法律网小编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人民网北京6月20日电 (周静圆)6月18日,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和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联合举办的“大治论坛:全球互联网法律观察(2021-2022)”召开,会议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分设北京和广州会场。 “大治论坛举办的目标与意义,即聚焦、探索‘网络治理领域的大智慧、大秩序’,针对年度互联网治理领域的热点问题进行分析、挖掘。”开幕式上,主持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法治与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王锡锌介绍
贵州建设工程律师之非法转包的情形有哪些? 承包人在承接建筑工程后,又将其转包出去的现象很常见的,但是工程转包并非都是合法的,某些情况下,工程转包是非法的,但转包行为无效,相关人员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那么非法转包的情形有哪些呢? 贵州建设工程律师告诉大家。 非法转包的具体情形在实践中,承包人可以将建筑工程转包,但是转包行为必须合法,否则就是非法转包
在我国不管什么样的案子都是有审结期限的,不然的话纠纷就可能得不到解决。对于离婚案件来说,同样也是有期限的。那么起诉离婚多长时间才能判决得到结果呢?对于离婚当事人来讲,可能觉得越早离婚越好,所以急切的相应得到判决
〔本报消息〕响应“2018年性别平等与防范性别暴力行动月”运动,以主动防范妇女与女童遭性暴力、性侵为主题,劳动与荣军社会部性别平等司昨(5)日上午在河内就“妇女与女童遭性暴力与法理漏洞”情况举行座谈会。 据劳动与荣军社会部在会上公布的报告,已有11%学生至少一次被侵害,31.2%女生在巴士上遭性骚扰。(示意图源:互联网) 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正审查员、原审判官、安沛省安沛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氏历法律博士表示,目前妇女和女童遭性侵与性骚扰情况已敲响了警钟,但有关揭发、惩处和审判遇到不少困难,因受害者没有举报或事后改变供词和维护被告
《关于对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给予指导的函》(深府办函〔2016〕112号)收悉。经研究并征求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意见,现答复如下: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2条规定,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的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是“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主要的案由是原行为主体的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行政复议机关是因为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成为原行为主体的共同被告,不是直接因为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诉讼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
诉讼标的额的计算方式在我国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和说明。 所谓诉讼标的额就是说诉讼人在诉讼过程中的争议额度。而诉讼标也就是双方争议的对象
非常时期非常手段,国家4部门对7类涉医违法行为亮剑了!国家卫生健康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提出将严厉打击以下7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1、殴打、故意伤害、故意杀害医务人员的;2、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或者公然侮辱、恐吓、诽谤医务人员的;3、对医务人员实施撕扯防护用具、吐口水等行为,可能导致医务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4、以暴力、威胁等方法拒不接受医疗卫生机构的检疫、隔离、治疗措施,或者阻碍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处置传染病患者尸体的;5、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损毁、占用医疗卫生机构的财物,或者在医疗卫生机构起哄闹事、违规停放尸体、私设灵堂,造成秩序混乱、影响疫情防控工作正常进行的;6、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医疗卫生机构的;7、其他侵犯医务人员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的情形。 《通知》要求,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发生上述情形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采取果断措施,最大程度保障医务人员和其他患者安全,维护医疗秩序并及时报警,协助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在高考、研究生考试以及司法考试等4大类“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严厉惩治考试作弊犯罪。 《解释》明确了下列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2)中央和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3)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注册建筑师考试、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4)其他依照法律由中央或者地方主管部门以及行业组织的国家考试。 在此基础上,《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进一步规定前述规定的考试涉及的特殊类型招生、特殊技能测试、面试等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