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近日,中共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创建完善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的通知。 按照通知要求,各省将于2017年年底前,搭建完成省级的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两年内该平台将建设成为当地家喻户晓的信用平台和执行名片。有条件的市县级有关单位,也将探索搭建本级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
12月17日,全国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会在广东省广州市召开。会议进一步深化改革认识,总结交流改革经验,研究改革重点难点问题及对策,部署推进下一阶段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少平出席并讲话
笔者认为,发展商在销售房屋时,应该通知抵押权人要转让该房屋,并告知购房者该房屋是有抵押的,若履行了上述手续,购房者购房并支付房款是善意的,其对该房屋的优先权理应优先于抵押权人。若发展商在销售房屋时,没有通知抵押权人要转让该房屋,或告知购房者该房屋是有抵押的,那么这个转让行为无效,所签订的购房合同也是无效的,那么购房者就不可能取得优先权。依据《担保法》第四十九条:“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已于2014年10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2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1月3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明确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案件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等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知识产权法院管辖所在市辖区内的下列第一审案件: (二)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涉及著作权、商标、不正当竞争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 (三)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案件
近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与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对失信被执行人以其财产支付子女入学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进行严格限制。 《通知》所称“失信被执行人”包括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通知》所称“高收费民办学校”是指学费标准高于本区县同类型公办学校学费标准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学校
我国许多老字号在经历企业体制转变过程中常常遇到因字号被抢注而引发的商标权纠纷,而近年来对老字号的保护与现有法律制度的冲突正逐渐凸显出来,关于商标注册权与在先使用权的争议也不曾中断。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对于字号是否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前段规定的在先权利,目前有着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当前法律并未规定字号权,因此字号不构成一种法定权利,不属于在先权利的一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六)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六)》已于2015年10月1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64次会议、2015年10月21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4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六) (2015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64次会议、 2015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42次会议通过)
1、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民法典进行时》充分展示《民法典》颁布后对个人和社会带来的巨大变化,全国范围内各行各业落实《民法典》实施的典型案例。 本集主要内容:2021年12月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主办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宣传活动正式启动,这些被评选出的案例跟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反映了当下人们最关心的问题,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在这个时代,如何保护虚拟世界中的无形财产,在网络应用程序带给人们生活便利的同时,如何保护好我们的个人信息,在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同时,如何做好生态保护和建设,作为一部人民权益的宣言书,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回答了这些“时代之问”,为世界法治文明贡献了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
张先生与李女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李女士的父母决定购买一套商品房。因李女士的父母均已退休,无法办理银行按揭贷款。于是,在征得李女士同意后,决定以李女士的名义购房,但所有的购房支出均由李女士父母 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