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报告
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经2020年1月7日自治区十三届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1月2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35号公布,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为增进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以及社会公众对《规定》的理解,现就有关问题作如下解读。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1.全体教职员工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教职员工5月2日(星期二)正常上班。 2.学生从4月28日下午6点后离校,5月1日下午6点前返校注册,5月2日(星期二)正常上课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精神,现将2020年劳动节放假调休具体安排如下: 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6日(星期日)、5月9日(星期六)上班、上课。 5月1日至3日,本科生和研究生线上教学课程停上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本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本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85〕赣法经字第16号请示报告收悉。关于在审理商标侵权案件中,如何具体适用《商标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计算损失赔偿额和侵权期间的问题,经本院研究,答复如下: (一)在商标侵权案件中,被侵权人可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85〕赣法经字第16号请示报告收悉。关于在审理商标侵权案件中,如何具体适用《商标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计算损失赔偿额和侵权期间的问题,经本院研究,答复如下: (一)在商标侵权案件中,被侵权人可以按其所受的实际损失额请求赔偿
如果军人在执行命令中,发现情况发生变化而不执行命令属不属于战时违抗命令? (1)战时违抗命令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上级关于作战问题的命令,却故意予以违抗。战场情况是复杂多变的,如果军人在执行命令中,发现情况发生变化,或者命令的内容与实际不符,原封不动地执行该命令会造成严重后果,而又来不及或者无法请示报告时,根据《内务条令》的规定,部属根据首长和上级总的意图,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从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积极主动地果断行事,坚决完成任务,事后迅速向首长报告。这种情况虽然部属没有执行原命令,但不能认定其有违抗命令的主观故意
(一)根据《核反应堆乏燃料道路运输管理暂行规定》,申请单位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乏燃料托运人具有核材料持有资质,乏燃料托运代理人具有核材料托运代理资质; 2.所委托的承运人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 1.乏燃料转移申请表(一式两份,样式见《核反应堆乏燃料道路运输管理暂行规定》附件1); 4.乏燃料运输过程中核损害民事责任的说明; 5.其他必要的文件(项目批复文件、运输合同、运输实施方案、核保障监督批复文件等)。 (三)标准:提交的申请表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提交的证明文件及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规范。 (四)本岗位责任人:国防科工局核凯发k8的技术支持中心受理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工作,保障政府信息的真实性、严肃性、权威性,提升政府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政府信息,是指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二条 行政机关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发布工作,遵循及时、准确、完整的原则
7月20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胡立山赴江汉区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走访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调研数字经济与人大工作。 胡立山先后前往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市仲裁委,走访看望两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了解他们工作情况,对两位委员发挥特长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给予肯定,并鼓励他们一如既往地依法履职、发挥作用。 在武汉云数字经济总部区,胡立山观看武汉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功能演示,听取数字经济发展情况汇报
为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更好地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凡属公司重大问题,必须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议事内容: 1.贯彻落实集团总部的重要工作部署及重大决策; 2.企业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劳动人事、分配的改革方案、经营承包方案及年度承包奖励分配方案; 3.开发经营工作中的项目立项、投资、转让、合资、撤项等重大决策问题; 4.按照公司的原则,讨论决定公司部门经理以上干部及所属单位正副职领导的选拨、聘免、调动、奖励; 5.企业内部管理工作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 6.讨论和审议公司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 7.向集团和本公司董事会提出重大问题的请示报告; 8.领导班子认为必须讨论和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