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报告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校直各单位: 现将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我校值班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龙子湖校区(总值班室):24小时值班 上午8:00—次日8:00 (1)切实强化值班工作责任。带班校级领导应按要求带头在岗值班;各值班单位负责安排好龙子湖校区总值班室实现双人双岗24小时值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我厅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3月15日起,对你公司及所属控股公司2016年以来运营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调查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学校2020年端午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端午节假日安排:6月25日(星期四)放假一天,6月26日(星期五)正常上课、上班,6月27日、28日双休日正常休息。课务安排按教务处有关通知要求执行。后勤等部门根据工作实际自行安排休假
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改机关在押死缓犯执行死刑的处理程序问题的联合批复》(已失效) (1985年9月21日 [85]司发劳改字第383号) 新疆自治区司法厅新司发〔1985〕090号请示报告收悉。关于对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执行死刑案件的管辖和处理程序问题,原则上应按两院两部1980年12月26日《关于罪犯减刑、 和又犯罪等案件的管辖和处理程序问题的通知》以及1984年3月3日《关于办理劳改犯、劳教人员犯罪案件中执行有关法律的几个问题的答复》的有关规定执行。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关押犯人的执行机关是兵团劳改局以及兵团所属各监狱、劳改队,这些执行机关不受自治区司法厅领导
办公室是学校的综合部门,是学校党、政办事机构。在校长、书记的领导下,负责办理党务、行政、后勤、治安等方面的日常工作,其职责范围是: 一、协助校长、书记组织协调学校党、政工作,负责检查和督促各职能部门完成学校各项工作,当好校领导的参谋。 二、协助学校领导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报道工作
各单位人员因特殊原因确需离榕,必须提前报批,并如实报告个人去向;处级干部由分管校领导、主要校领导审批,其他人员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并向人事处、校防控办报备后,方可离榕。鉴于目前北京等地出现的疫情新情况,建议教职工暂停赴京参加各类活动。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各项部署要求,继续做好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安全保卫、校园排查、舆情监控、后勤保障等工作;各施工场地要加强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安定稳定
一、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协助校领导组织安排好学校的日常工作,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二、负责学校文秘、档案、安全保卫、联络接待、会议组织等工作。 三、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1、党总支部在党的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制度。凡属重要问题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若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党组织报告
5月27日下午,通河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让同志先后到浓河镇、富林镇进行检查调研,分别听取了镇党委、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工作汇报。王让同志通过“实地看、现场听、当面谈”的方式,全面了解了浓河镇、富林镇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情况。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专题警示教育活动为契机,切实提高履行“一岗双责”能力
第二条 追究问责制度是指对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工作人员违反公开承诺制、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至影响执行力和公信力,贻误行政管理工作或者损害办事人员合法权益等行为予以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三条 行政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等原则。 第四条 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由单位负责人和秘书科共同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办领导班子予以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