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定
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经2020年1月7日自治区十三届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1月2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35号公布,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为增进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以及社会公众对《规定》的理解,现就有关问题作如下解读。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