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案处理
本文摘要:詹某和两名老乡藏身义乌一户人家,酬劳好大劲搬出一个保险箱。结果进没法保险箱,3人只好就地挖出。 警方埋箱子后,找到里面有黄金与宝石
被不起诉人郭某某,男,1962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406211962********,汉族,本科文化,户籍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南路**号**栋**单元**。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嫌疑,于2018年9月27日被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经本院批准,于2018年11月2日被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郭某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于2018年12月29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慈溪刑事律师陈亮:今介绍以案释法126,微信[传]销入刑案。鉴于微信使用的便捷,相对传统[传]销来讲,更具有欺骗性、互动性和隐蔽性,地域也更广,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更大。 张某是云世纪集团的会员,该集团设定了入会者700-35000元不同等级的投资档次,入会者以其等级和发展其下线会员的多少,实施不同程度的分利
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颜玲玲)“取赃”是各类电信网络诈骗的最后环节,也是风险最大,电信诈骗最“关键”的环节。为了逃避打击,安全兑现诈骗赃款,诈骗份子高薪聘请“取款人”为其承担风险。于是“取款”成了一种既轻松又来钱快的黑色“职业”,这些 “职业取款人”为了获取高额提成,不惜铤而走险,每天奔走于各大银行或自动取款机前,帮助诈骗团伙取款,他们靠取款谋生,也因取款而被捕
2011年7月11日16时许,被告人叶某伙同另一人(另案处理)驾驶一辆红色摩托车,窜到东莞市道滘镇闸口村闸口工业区益丰厂门口对出路段,发现被害人刘某手提一个挂包正路过此地,被告人叶某便驾车靠近刘某,从在车后的同伙趁刘某不备将刘某手中的挂包(内有现金540元,价值805元的手机两部,银行卡等物品)抢走,得手后,两人驾车逃离作案现场,并将两部手机销赃,叶某事后分得赃款250元,2011年8月2日22时许,民警在巡逻时发现叶某形迹可疑,经盘查后发现叶有重大作案嫌疑,于是将其抓获。破案后两部手机已缴回并发还给受害人。 彭广志律师,接受被告人的委托,担任被告人的一审辩护人叶某为其提供辩护
2011年7月11日16时许,被告人叶某伙同另一人(另案处理)驾驶一辆红色摩托车,窜到东莞市道滘镇闸口村闸口工业区益丰厂门口对出路段,发现被害人刘某手提一个挂包正路过此地,被告人叶某便驾车靠近刘某,从在车后的同伙趁刘某不备将刘某手中的挂包(内有现金540元,价值805元的手机两部,银行卡等物品)抢走,得手后,两人驾车逃离作案现场,并将两部手机销赃,叶某事后分得赃款250元,2011年8月2日22时许,民警在巡逻时发现叶某形迹可疑,经盘查后发现叶有重大作案嫌疑,于是将其抓获。破案后两部手机已缴回并发还给受害人。 彭广志律师,接受被告人的委托,担任被告人的一审辩护人叶某为其提供辩护
北京绿茵蓝天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茵蓝天公司)法定代表人蒋某,为了承揽绿化工程项目,先后7次向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副局长史贵升行贿共计179万余元,还分9次共向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政委徐海峰行贿共计116万余元。昨天记者获悉,市一中院以单位行贿罪,判处绿茵蓝天公司罚金200万元,蒋某有期徒刑3年。此前,史贵升已因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
2011年11月12日18时许,被告人邓某伙同"高个子"、"蝎子男"、"橘黄男"(另案处理)窜到东莞市寮步泉塘村文化中心篮球场密谋抢劫。邓某等人见被害人吴某拿出一部手机给其朋友玩,高个子遂以吴打了其弟为理由,抢了吴的诺基亚N91手机(价值不详)。后邓某将吴带到附近一条巷子里,橘黄男用脚踢吴的大腿,邓用砖头推了吴的胸口,并叫吴交出财物,又抢得吴一部3G手机(价值人民币400元),得手后,邓等人将吴的自行车(价值400元)骑走卖掉,邓分得人民币值2 元,同年11月14日,在吴的指认下,公安机关在文化中心篮球场附近将邓某抓获
四川在线消息(周翔宇 李� 记者 张啸)内江市中区一名跑两轮摩托车载客的男子龚某,在隆昌县黄家镇汽车站发现一名神志不清的妇女后,竟然将其搭载到威远,以200元的价格卖给一名单身男子。近日,市中区人民法院以拐卖妇女罪,判处龚某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市中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段某(男,威远县人,另案处理)委托被告人龚某帮忙找一个妇女来照顾他的生活
被告人孙某明知耿某(另案处理)销售的猪肉未进行检验检疫,无检验检疫印章的情况下多次从耿某处采购猪肉,并通过其经营的超市对外销售。经检验,孙某销售的猪肉含有沙丁胺醇,沙丁胺醇属于法律法规明确禁止使用的瘦 中国法院网讯(聂涛)近日,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被告人孙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2020年3月份,被告人孙某明知耿某(另案处理)销售的猪肉未进行检验检疫,无检验检疫印章的情况下多次从耿某处采购猪肉,并通过其经营的超市对外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