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条
我们大家都知道,在企业上班的时候都是由企业为我们缴纳社保,这是企业应尽的义务,如果是劳务派遣公司的话,一般也都是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劳务派遣工的社保缴纳问题。那么如果涉及到跨地区的劳务派遣的话,应该如何在所在地缴纳社保呢?接下来金柚网小编就为大家详细讲解一下。 对跨地区(跨社会保险统筹地区)进行劳务派遣,应当对社会保险属地化管理的范围进行扩大,应既包括劳务派遣公司所在地,也包括用工单位所在地
红黄蓝幼儿园虐童案一审宣判刘亚男获刑一年六个月《新闻》 12月28日电 12月26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刘亚男虐待被看护人案公开宣判,以虐待被看护人罪一审判处刘亚男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同时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五年内从事未成年人看护教育工作。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亚男系北京市朝阳区红黄蓝新天地幼儿园国际小二班教师。2017年11月间,刘亚男在所任职的班级内,使用针状物先后扎4名幼童,经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上述幼童所受损伤均不构成轻微伤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金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甲向人民法院诉请,其自2012年9月18日至2014年7月18日,分数次向乙公司出借人民币485万元,约定月利息为1.5分。嗣后,甲又介绍并担保丙和丁向乙公司出借人民币150万元,后经丙和丁的催要,甲与丙和丁于2015年3月1日签订了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乙和丁将两笔共计150万元债权转让给甲,并通知了乙公司。截止2015年2月底,乙公司欠甲的借款利息共计137余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的要求,2019年10月9—15日自治区财政厅对你任职的广西东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元所)2018年度执业质量情况实施专项检查。现将查出涉及你的违法事实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经核实,2018年度在你出国期间东元所出具了51份以你名义签发的审计报告,你均未到现场参与项目审计,也未履行复核责任,审计报告中你的签名均为他人代签
第五十九条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第六十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投资了约200万,建了1545.91平方米的检测实验室,结果却一直没有办理环评检测等相关手续,“未批先建”换来的只能是立即停止建设并被罚款6万元的处罚。 日前,成都市环保局公布一起“未批先建”处罚案例,目前,涉事单位四川省某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已主动到区政务大厅补办了实验室项目环评检测手续。 成都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这个总投资金额约200万元人民币,面积共计1545.91平方米的建设项目中,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规定,应该办理环境影响报告表,但由于该项目无法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这家公司一直没有办理环评检测相关手续
开始上课日112年02月20日至112年05月15日止,各系所有更严格规定者,从其规定。 (二)考试及成绩送缴截止日: 申请审核通过至112年07月31日(二)。 112年07月31日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3项,行政监督3项。共计9项) 3、《关于印发河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事权划分规定的通知》 《河北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审核意见表》核发(变更、注销) 2、《关于做好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2、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一条、《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到第六十九条、《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到第七十三条、《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到第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三条《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