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上课日112年02月20日至112年05月15日止,各系所有更严格规定者,从其规定。

(二)考试及成绩送缴截止日:

申请审核通过至112年07月31日(二)。

112年07月31日。采线上申请撤销,逾期未撤销亦未举行者,以一次不及格论。

(依本校学则第六十一条,重考以一次为限)

三、国家图书馆来文,论文依法以公开阅览为原则,已删除“准备论文投稿”为由之延后原因选项,学位论文延后公开原因仅限专利、涉及机密或依法不得提供,其余一律应提供阅览。请研究生配合本校审查机制,检附延后公开申请书与证明文件,于申请学位考试时向系所提出,并经系所专属会议审议通过。未于申请学位考试时提出者,不得再补提延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