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法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三十日的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的除外。 《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复议法律规定时,应当如何处理? 行政复议工作机构,对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复议法律法规的行为,具有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的职责。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8条的规定,行政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发现下列违法行为的,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处理建议:(1)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2)行政复议机关不按照规定期限作出行政复议决定;(3)复议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4)被申请人的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打击报复;(5)被申请人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工作机构发现行政机关有违反行政复议法行为的,应当针对其违法行为事实的不同性质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包括以下两种情形:(1)对于发现无理拒绝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按照规定期限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或者徇私舞弊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提出受理复议申请的建议和追究直接负责该行政复议案件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律责任的建议;(2)对于被申请人对申请人有报复陷害或者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等情形的,向被申请人及其上级机关提出停止违法行禀报建议,由上级行政机关责令被申请人履行复议决定的建议,以及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的建议
申请人请求依法确认被申请人拒收其行政复议申请的行为违法,于2020年7月14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受理。 申请人的复议请求是:依法确认被申请人拒收其行政复议申请的行为违法。 申请人称:2020年6月25日,申请人通过邮政挂号信方式向被申请人邮寄行政复议申请书,该邮件被申请人拒绝签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宁陕县鸿兴诚砂石加工有限公司建筑材料加工与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公示期:2023年1月3日-2023年1月11日(7日)
行政复议有以下四个特点: 1、提出行政复议的人,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做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没做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
本文摘要:SMM网讯:近日,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西南铜业分公司(以下全称西南铜业)接到昆明市局行政复议决定书(昆环复字〔2019〕10号),明确事项如下:一、行政复议决定书主要内容近日,西南铜业接到昆明市局行政复议决定书(昆环复字〔2019〕10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昆明市局要求:撤消昆明市局五华分局(原昆明市五华区环境保护局)做出的昆五生环罚字〔2019〕007号行政处罚明确违法 SMM网讯:近日,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西南铜业分公司(以下全称西南铜业)接到昆明市局行政复议决定书(昆环复字〔2019〕10号),明确事项如下:一、行政复议决定书主要内容近日,西南铜业接到昆明市局行政复议决定书(昆环复字〔2019〕10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昆明市局要求:撤消昆明市局五华分局(原昆明市五华区环境保护局)做出的昆五生环罚字〔2019〕007号行政处罚明确违法行为。二、涉及惩处事项阐述2019年5月20日,西南铜业接到昆明市局五华分局发布命令的《行政处罚事前(听证会)告诉书》(五环罚告(听得)字)〔2018〕046号)和《行政处罚决定书》(昆五生环罚字〔2019〕007号),昆明市局五华分局对西南铜业作出以下惩处:1、责令立刻修正氮氧化物微克废气环境违法行为;2、罚款三十万元。具体情况参见公司于5月21日透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南铜业分公司接到昆明市局五华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2019-051号)
律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顾问、法律类仲裁员需要参加并通过考试。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前身是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职业证书考试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2月5日,我局对洱源县西湖源头—绿玉池水环境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2月14日-2022年12月22日(7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对吉林快3金瑞木材加工厂年产30万张板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9月2日-2020年9月8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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