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异议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公告(第64号) 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初评工作已经结束,现将初评通过的国家自然科学奖44项、国家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39项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222项在科技部网站([URL])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网站([URL])公布。同时公布的另有2010年度初评通过的国家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1项(因异议处理推迟至2011年提交评审)。 自2011年7月7日至7月26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布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及推荐材料真实性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我办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7号)、《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通知》(深科技创新〔2017〕278号)等文件精神及相关工作安排,我区将配合市科技创新委、财政委对龙岗区内2018年获得国家高新技术认定资格的企业进行奖补等工作,现对相关企业信息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信息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辽科奖办发〔2022〕4号)的要求,现将大连理工大学运载学部航空航天学院拟提名参加2022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1个科技进步奖项目(多功能型高时速无人机靶机研发、应用及产业化,我单位参与人钱卫、刘凯)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8月12日-8月19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及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及排序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
根据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体育美育劳育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鲁教科院函〔2022〕92号)市体卫艺教研室于2022年10月10日组织了泰安市中小学体育美育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共评选出市级中小学优秀体育典型案例 52个,其中典型经验与做法16个,教学创新成果36个;优秀音乐典型案例46个,其中典型经验与做法11个,教学创新成果35个;优秀美术典型案例 51个,其中典型经验与做法13个;教学创新成果38个;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19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市体卫艺教研室反映
经企业申请、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报送、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等环节,现对拟推荐第五批河北省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的昌黎广达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昌黎县东诚食品有限公司、昌黎县恒丰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秦皇岛天鼎化工有限公司、秦皇岛华瀛磷酸有限公司、秦皇岛小马物联网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秦皇岛玉洁肉牛养殖有限公司共7家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0年6月24日起至2020年7月1日止。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秦皇岛市科技局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广州永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一分厂烟囱修复项目[项目编号:CG20180630]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未提供信用中国网页截图,不符合招标公告第二点第7条要求“未列入失信被执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的“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网页查询截图证明: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公示时间:2018年9月12日0:00至2018年9月14日23:59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
2022年6月底至7月初,苏州市统计局公开发布了《苏州市统计局数字经济研究课题招标公告》《苏州市共同富裕研究课题招标公告》《苏州市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研究课题招标公告》,经课题申报、严格评审等程序,共有3项课题通过立项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8月22日-25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上述课题立项持有异议,均可通过真实署名信件、来访等形式向市统计局综合处反映
为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和碳中和行动方略,贯彻落实《上海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沪建建材〔2020〕494号)要求,推进银行网点绿色性能升级,改善网点办公服务环境,体现示范引领作用,依据《2022上海市银行绿色网点适用技术目录》及《上海市银行绿色网点评定实施细则(试行)》,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组织完成了1个上海市银行绿色网点项目的评定工作。现将通过评审的绿色网点项目(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截止至2022年9月28日。 在公示期内,对此次银行绿色网点项目持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提出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为贯彻落实《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修订版)》(深宝规〔2020〕11号)现将宝安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第一批)拟立项项目(共1908个)在宝安政府在线、区科技创新局网站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1年2月24日——2021年3月2日)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宝安区科技创新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宝安区科技创新局对异议人的身份和所反映的情况予以保密
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5)46号),现将清华大学唐杰团队获得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项目推荐申报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发明奖,具体情况进行网上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16年1月13日至2016年1月23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会奖励办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