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异议
贵阳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公示 (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贰级) (2022年第20批)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要求,经审查以下建筑业企业达到所申请资质的要求,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3天(节假日顺延)(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3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内以实名方式向贵阳市装饰装修管理服务中心反映。(注:资质申报及公示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地址:贵阳市装饰装修管理服务中心(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城G座住建大厦703) 制作单位:贵阳佳智软件开发有限公司(0851-85865358)
第一条 为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继承和弘扬本省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9〕38号)文件要求,现将提名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我所为参加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月8日-2020年1月14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我所科技与规划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标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___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企业“蕲太西高速建设管理信息化系统开发项目采购”于2019年6月25日完成评审工作,现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__ ___公示期为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6月28日(北京时间)。公示期间内报价单位如对公示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科发高〔2016〕88号)和《关于开展杭州市2019年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杭科高〔2019〕60号)的规定,经各区、县(市)科技局、钱塘新区经发科技局初审推荐,我局审核,拟决定认定杭州尖锐软件有限公司,浙江恒达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等826家企业为杭州市2019年第一批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9年7月18至2019年7月25日。 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真实身份和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
根据《南山区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本次拟出资的5只子基金已经我司前期审核,并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我司现将上述子基金信息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名单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示期限”)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司反映
丹江口市三官殿办事处高家沟村一组脐橙小杂果基地建设项目于2021年 8月 23 日发布邀请招标公告,2021年9 月14日在丹江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标室开标,并于2021年 9月 14 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丹江口市三官殿办事处(招标人)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6月28日[敏感词]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正式公布了2017年[敏感词]科技奖的初评结果 包括[敏感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三大奖项。这些奖项经公示、网络初评、会议初评,共产生初评通过项目287项,其中自然奖40项、发明奖75项(含专用项目19项)、科技进步奖172项(含专用项目39项)。 此次初评通过的通用项目将在科技部网站和奖励办网站公布,初评通过的专用项目将在委托管理单位、推荐单位及项目完成单位等进行内部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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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北京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四季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征集及评审工作,现将拟认定企业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3月14日至2022年3月18日。公示期内,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的相关问题进行答疑(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