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企业“蕲太西高速建设管理信息化系统开发项目采购”于2019年6月25日完成评审工作,现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__
___公示期为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6月28日(北京时间)。公示期间内报价单位如对公示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__
___报价单位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5日内持采购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人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有效线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__
___采购人: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企业 __
___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9号 __
___监督部门: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企业纪检监察室__
___ 监督举报信箱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9号3楼__
___2019年6月26日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