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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成立香港公司将会在第18个月后收到第一份报税表,及后每年1次报税。香港税务局每年要求有限公司呈交利得税报税表时,需要附上经由香港执业会计师审核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1. 一般无问题的财务报表,核数师认为不存在重大失实陈述,便会发表“无保留意见”(Unqualified opinion),行内称之为Clean Report
耐药性并非一种新的现象。全球因感染而造成的死亡病例中,急性呼吸道感染、感染性腹泻、麻疹、艾滋病、疟疾和结核病占85%以上。引起这些疾病的病原体对一线药物的耐药率可从零到几乎100%,有时对二、三线药物的耐药性已严重影响疗效
提升病人安全相对地要降低不安全的设计、操作及行为,而这需有病人安全相关的研究作基础。国内目前在此方面的相关调查研究并不甚多,即使在病人安全相关的词汇、用法及其意涵也尚欠缺普遍性的共识。从国外文献上有关病人安全相关的名词甚多,有必要加以厘清,并订定统一之操作型定义,以利后续相关工作推展沟通时有一致标准
在前一论文中作者已经简单提及,GATT第XXIII:1条中的利益的丧失或损害概念规定了可以诉诸WTO争端解决的三种诉因(causes of action),即XXIII:1(a)涉及到所谓的“违反申诉”(violation complaints);XXIII:1(b)涉及到所谓的“非违反申诉”(non-violation complaints);而XXIII:1(c)则涉及到通常所称的“情势申诉”(situation complaints)。下面作者就将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这三种诉因或称为申诉类型,进行更进一步分析。 一、违反申诉中的推定(Presumption) GATT/WTO下的争端解决几乎都属于违反申诉,即当成员认为其产生于适用协议的任何直接或间接利益正由于另一成员没能遵守适用协议下的义务,而受到损害或丧失时而向DSB提起的那些申诉
兔年行大运! 今天已经是初二了 (很快又要上班了,恨..) 我们正沉浸过年的假期当中,前天的JAMA上刊登了一篇与Bevacizumab (Avastin 癌思停) 有关的文献.. 这是篇综合分析 (meta-analysis),研究结果显示,使用Bevacizumab的癌症患者,相较于其他化学治疗,因不良反应死亡风险显著较高.. 对于这些被称为"标靶治疗" (targeted therapy) 的药物,可能有人认为这些药物的副作用比较少或比较轻微,但实际上不见得是如此喔.. 这项综合分析收纳16项随机分派研究,共10217位癌症患者,使用Bevacizumab患者,发生致命不良反应 (fatal adverse event; FAE) 几率为2.5%,相较于其他化学治疗药物,相对风险增加46% (RR 1.46; 95% CI 1.09-1.94).. 当然,老话一句,以综合分析侦测罕见不良反应是个不错的工具,但总是会有先天性研究限制,包括不同研究对致命不良反应定义不同,不是每项随机分派研究都有这个试验终点.. 在出血这块,过去研究就已经发现,使用Bevacizumab的患者,比较容易有肺出血的问题,尤其是肺癌患者,这些肺出血通常难以控制,很可能致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