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者
原标题:20所国际知名高校学霸大连论剑WCAA2020国际高校对抗赛世界电子竞技大赛WorldCyberAthleticsArena旗下的WCAA2020国际高校对抗赛,将于2020年1月18日—19日在大连海事大学体育馆开赛。 此次电竞大赛将迎来中国、印度、俄罗斯、加拿大、马来西亚五国共计20所高校,100名参赛选手。 参加本次对抗赛的国内高校均为知名学府,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东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上海大学、东北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上海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辽宁大学共13家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强对市公、民办高职高专和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章程修改的核准的监管,规范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国教》、《教师资格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监管细则。 本细则对应《黄山市教育局市级权责清单(2019年本)》第3项,项目名称:公、民办高职高专院校和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章程修改的核准,无子项。 根据《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九条等相关法律法规,市教育局负责对公、民办高职高专和推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章程修改有关事项的备案监管的工作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1.应当符合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具备符合相应办学层次的基础设施条件
2015年12月27日,教育法一揽子修订“三过二”:《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获表决通过,《民办教育促进法》暂缓表决,这几乎给翘首以盼《民办教育促进法》顺利通过后扫清民办教育行业挂牌、上市的相关人士闷头一棍。 2015年12月30日,作为第一家纯粹意义上的民办学校的举办者湖南金侨教育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金侨教育”,835497)拿到了股转公司的同意挂牌函,在《民办教育促进法》尚未修订完成的前提下正式登陆新三板,再次体现了新三板的宽容性,又给纯粹的民办学校登陆新三板带来了曙光。 据悉,金侨教育成立于2012年4月,主营业务是学历教育服务,其控股子公司湖南软件职业学院主要提供学历教育服务、代管服务和少量商业物业租赁业务
“十二五”期间云南民办学校增加1659所 增长60.13% 11月19日,2015年云南省民办教育发展大会在昆明召开,大会以“回顾十二五 展望十三五,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持续发展”为主题。记者从会上获悉,“十二五”期间云南民办学校规模稳定增长,截至2014年底已达到4418所,比2009年增加1659所,增长60.13%。 邹平介绍,截至2014年底,云南全省民办学校(不含培训机构)达4418所,比2009年增加1659所,增长60.13%;在校生109.29万人,比2009年增加43.32万人,增长65.67%;教职工8.02万人,比2009年增加5.65万人,增长70.44%
(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依照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执行
4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工信部、公安部、民政部、住建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银监会、***、保监会等14家国家机关召开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 教育部表示,高度重视加强民办教育机构领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明确要求,密切关注民办教育机构等新的风险点,加强风险监控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精神,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增强高等职业院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现就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发展,高等职业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有了较大提高,对完善我国高等教育结构,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国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条件相对较差,“双师型”专业教师数量不足,质量保障体系不够完善,办学机制改革有待突破,等等,严重制约了高等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
为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3月15日发布《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家庭托育点是指利用住宅,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场所,且收托人数不应超过5人。 举办家庭托育点,应符合地方政府关于住宅登记为经营场所的有关规定,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申请注册登记
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幼儿园、普通中小学、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学校安全工作应当贯彻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保障安全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