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者
经查,部分民办教育机构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杭州精锐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东和时代大厦分公司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存在严重经济纠纷无法继续办学; 二、杭州精锐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滨江分公司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存在严重经济纠纷无法继续办学; 三、杭州精锐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星光分公司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存在严重经济纠纷无法继续办学; 根据前述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注销(废止)办学许可证,终止相应办学资格,现予公告。相关民办教育机构在自行组织清算后,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 办学许可证注销(废止)后,相关民办教育机构不再具备面向中小学的学科类培训资格,所从事的任何活动和产生的后果均由举办者负责
4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工信部、公安部、民政部、住建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银监会、***、保监会等14家国家机关召开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 教育部表示,高度重视加强民办教育机构领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明确要求,密切关注民办教育机构等新的风险点,加强风险监控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民办教育管理,规范民办教育机构的申办、审批及管理,市教育局近日出台了《平顶山市民办教育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在筹设条件、办学条件、管理、年审等方面都提出明确的要求。 《办法》适用于我市范围内由社会资本投资举办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初中、小学、文化课补习班及高层次非学历教育培训学校。 民办教育机构审批分筹设、正式审批两个阶段
绿植租摆业务根据使用的场合主要包括银行、办公室、公共场所、学校、大学、火车站、飞机场、婚庆、大型活动、开业仪式、展会、样板间、花店等等,知道了这些场合,可以有的放矢地去联系业务,提高销售。 先说婚庆,这个在很多人看来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婚礼现场,尤其是西式婚礼现场,对花束、绿植的要求很多,除了手捧花等不能回收的花卉,很多的摆设花束实际上是没有必要买的,可以和婚庆公司合作,租赁给新人们,双方都有赚头。 大型活动、展会的场景布置,特别是主席台布置,需要绿植的点缀来衬托气氛,这就需要和活动的组织者进行洽谈沟通,开始的时候甚至可以赠送一些绿植给他们,如果效果好,组织者就会帮你推广,而且由于成功参与大型活动的经历,也可以作为推销的资本
人民网北京2月15日电 (记者李依环)教育部今天发布《关于面向中小学生违规竞赛活动的通报》(下称“通报”)。通报指出,近日,有群众反映“叶圣陶杯”华人青少年作文大赛违规办赛问题。经初步调查,“叶圣陶杯”华人青少年作文大赛及“叶圣陶杯”语文素养大赛、数理大赛、英语大赛、编程创意大赛等系列赛事均为违规竞赛
日前,教育部正式批复同意浙江省设立西湖大学。据了解,西湖大学也是社会力量举办、国家重点支持的新型高等学校。目前,西湖大学正在面向全球招聘领军人才和青年科学家
十运会女篮B组的比赛被安排在江苏太仓进行。记者在太仓采访的过程中对于当地承办大型赛事的能力有了切身体会。看来,今年女篮世锦赛部分比赛和女排亚锦赛相继在太仓举行并非偶然,太仓以“小赔大赚”的方式办大赛的经验值得借鉴
上海浦东新区民办新童幼儿园,成立于2011年7月,由举办者杨燕萍个人出资,注册资金230万元(2011年注册资金30万元,2016年7月增加资金200万元2019年7月增加资金80万元)。幼儿园办学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东南二村94号,幼儿园占地面积2.25亩,建筑面积900平方,办学设备齐全,园舍外观精美,布局合理,设计新颖,园内环境优美,花草葱郁,童趣盎然,富有特色;有专用的园长室、保健室、门卫室、教师办公室。各班都新配了液晶屏电视机、盥洗室也能按新要求改建,配置了小马桶及小便池,并基本做到了班级独用
万钧书院成立于2014年9月,是我校成立的第一个书院,以西京学院举办者董事长任万钧教授名字命名。对应会计学院、医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理学院四个学院,涵盖财务管理、审计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工业设计、汽车服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应用统计学、应用化学、测控技术与仪器、护理学、医学影像技术等十二个专业,涵盖了工科、现代服务业、工业设计、医学四大专业集群,为文理交融、专业互补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书院秉承学校“为学生的成长服务、对学生的发展负责”的学生工作理念,坚持“铸魂、立德、树人”的指导思想,紧密围绕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致力于校园文化建设的传承与发展,全面加强双院协同,积极探索书院制工作模式,深入构建师生共同体,努力打造书院“一院一品”特色活动,大力弘扬优良学风,通过社会实践增强学生使命感与责任感,书院学生就业竞争力不断提高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精神,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增强高等职业院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现就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发展,高等职业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有了较大提高,对完善我国高等教育结构,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国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条件相对较差,“双师型”专业教师数量不足,质量保障体系不够完善,办学机制改革有待突破,等等,严重制约了高等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