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财
一、受理举报范围: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下同)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1.对公司管辖范围内的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公司管辖范围内的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根据盐城市纪委办公室(盐纪办〔2020〕19号)文件精神,市纪委监委第十五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市医疗保障局。 如发现市医疗保障局、直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以下行为,可以向第十五派驻纪检监察组检举、控告: 1.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的行为; 2.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下同)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的行为; 3.对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检举、控告人对检举控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夸大、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1.对党组织、党员违 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 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集团所有行使公权力的管理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 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1.党员对党纪处分或集团纪检监察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我见日光之下有一件祸患,似乎出于掌权的错误, 我见日光之下有一件祸患,似乎出于掌权的错误, 在日光之下我看见一件憾事,好像是出于官长无意的错误, 在日光之下我看见一件憾事,好像是出于官长无意的错误, 我又转念,见日光之下有一件虚空的事。 传道书 5:13 我见日光之下有一宗大祸患,就是财主积存资财,反害自己。 我见日光之下有一宗祸患,重压在人身上
发怒的日子资财无益;惟有公义能救人脱离死亡4480 4194。 义人得脱离患难4480 6869,有恶人来代替他。 有施散的,却更增添;有吝惜过度的4480 3476,反致穷乏
按照教育部、财政部《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北京市教育资产与财务管理事务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市属高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京教资财〔2022〕48号)文件精神,根据我校《关于印发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物院发〔2018〕36号)及《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物院发〔2021〕26号)工作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2022年9-10月组织开展了2021-2022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经过学生申请、各学院评审委员会初评、学院公示,学校学生奖励资助工作小组评审,学校学生奖励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共选出20名获奖同学,现将获奖名单公示如下: 欢迎广大师生监督,意见邮箱:yjsy@bwu.edu.cn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下同)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