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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时间:3月31日至4月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4:30。 地点:玉泉校区第11教学大楼239(研究生院会议室) 浙江大学应届本科生不必到研究生院来进行资格审查,直接持学生证到报考学院审核、复试即可
为全面、准确了解研究生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方面的意见与建议,5月16日下午,研究生院在诚信楼211组织召开了2017-2018-2学期研究生期中座谈会。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吴卫星教授、学位办主任王颖、培养办主任蔡永明、各科室工作人员及全校各专业研究生代表参加了本次座谈会。 本次座谈会主要聚焦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问题,会谈在一种轻松、互动的氛围中进行
按照教育部、财政部《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北京市教育资产与财务管理事务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市属高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京教资财〔2022〕48号)文件精神,根据我校《关于印发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物院发〔2018〕36号)及《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物院发〔2021〕26号)工作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2022年9-10月组织开展了2021-2022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经过学生申请、各学院评审委员会初评、学院公示,学校学生奖励资助工作小组评审,学校学生奖励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共选出20名获奖同学,现将获奖名单公示如下: 欢迎广大师生监督,意见邮箱:yjsy@bwu.edu.cn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4号)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20]17号)要求,现开展2020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增列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专家库建设是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工作质量的基础性工程,主要涉及专家基本信息、联系信息和学术信息等。聘请入库专家承担工作主要涉及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学科评估等,同时还会参与专业学位案例评审、专业学位认证、研究生党建双创、中外合作办学以及学位授权审核等工作。 1. 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自愿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 2. 现为我校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兼职导师); 原有专家按照《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1)和《专家库数据字典》(附件2)的要求,对本人信息进行更新完善
在疫情常态化的背景下,为持续推进与世界一流院校或科研机构开展实质性合作,加强研究生参与国际学术交流,学校鼓励院系或直属单位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牵头举办2022年研究生国际暑期学校和研究生国际工作坊项目,面向广大学生着力推进在地国际化。研究生院于2022年4月6日发布了《关于申办2022年浙江大学研究生国际暑期学校和研究生国际工作坊项目的通知》。经研究生院初审、项目答辩评审,拟立项项目41项
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大学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浙大研院发〔2020〕8号)及《关于2022年浙江大学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经材料初审,确定参加面试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此次面试采取现场面试,请各单位做好相应准备: 1. 面试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901; 2. 面试报到:请于面试时间前15分钟至面试地点门口报到。 每单位每项目参加现场面试人员不超过2人
按照教育部、财政部《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市属高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京教助〔2020〕23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物院发〔2018〕36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2020年10月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院进行了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公开讨论及投票选出16名获奖同学,现将获奖名单公示如下: 欢迎广大师生监督,意见邮箱:yjsy@bwu.edu.cn 举报电话:89534387 以上研究生的个人成果也同时在研究生院615室进行集中展示,欢迎参观。
2. 各学院(系)负责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的老师(线上); 1. 各院系线下参会学生代表名额不超过2人,学生代表须提前征集学生问题,现场答疑环节可以现场提问。请各院系落实现场与会学生代表名单,并将参会回执(模板见附件)于1月10日(周一)10:00前发送至:yjsy_pyc@zju.edu.cn,邮件和文件名称命名为“XX学院-2022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宣讲会参会回执”。 2. 会议实行签到制度,请参会人员随带手机用浙大钉扫码签到
在成绩查询中如有问题请通过电子邮件(sdchu@yjsy.ecnu.edu.cn)与我办联系。 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由考生本人于2018年4月3日前填写附件中的成绩复查申请单,本人签名、扫描后通过email(sdchu@yjsy.ecnu.edu.cn)发送到我办。 根据教育部的工作规定,复查只查是否漏判、成绩累计错误、成绩登记错误,不重新评卷,考生不得查阅答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