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日
上海艾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沈苗苗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松劳人仲(2022)办字第3359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被申请人上海艾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沈苗苗2022年3月1日至6月16日工资人民币11039元; 二、被申请人上海艾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沈苗苗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3月15日及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6日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16895.3元; 三、对申请人沈苗苗之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在囚人士投票条例》(《条例》)有关移除在囚人士投票资格的限制,以及移除被裁定干犯某些与选举有关的罪行或贿赂罪行的人士在公开选举中丧失投票资格的规定的条文,于今日(十月三十日)实施。 选举管理委员会(选管会)订立的修订规例亦同时实施,为在囚人士登记成为选民,以及为已登记为选民的在囚人士和遭还押、被拘留或被拘捕人士(受羁押选民)投票,订明详细的实务安排。 《条例》其他的条文主要是与在囚人士登记成为选民有关,这些条文已于七月三日实施
张某于2002年7月初从高等学府毕业,同月通过朋友介绍,应聘进入本市一家股份合作企业工作。张某与该公司签订、续订劳动合同至2008年5月底。2008年3月1日起张某因患慢性疾病一直病假在家
第21/2017号行政法规 - 社会保障基金的组织及运作。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21/2017号行政法规《社会保障基金的组织及运作》第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三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续任何钰珊为社会保障基金监察委员会主席,任期自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五日起,为期两年
信息名称 莒劳人仲案字[2022]第349号公告(受送达人:山东国图测绘有限公司) 莒劳人仲案字[2022]第349号公告(受送达人:山东国图测绘有限公司)-利来app 山东国图测绘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潘一豪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莒劳人仲案字[2022]第349号),原定开庭时间因疫情原因延迟,再次开庭通知因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你单位,现依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3年3月20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莒南县隆山路与文化路路口向西200米路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西首;办公电话:17662877863)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决。领取仲裁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15日内,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受送达人:威海筑之居民宿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王宣、郭鑫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威环劳人仲案字〔2022〕第1162号),已审理终结,因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依照《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王宣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工资共计7000元;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王宣2022年11月1日至9日工资为673元。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郭鑫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0月14日工资共计3846元
为提升本校社团文化,鼓励各社团、学生自治组织办理活动,学生会于本学期编列相关预算,提供社团申请补助。 为维护社团权益,务必于申请前了解各项规定。 社团办理全校性活动,办理完成后三十日内检附规定资料,可向学生会申请补助
深秋清冷的小雨已配不上夏日的喧嚣,在冰凌的街上挥洒了一地的凄凉。 捻一朵落花,煮一壶热茶,沉醉了人间的哀伤,秋风在这座城市中肆虐的扫荡,像极了那些未曾开口的心事,展开双臂微信美文,将触不到的可惜“一揽无余。 ”“天意渐凉,记得早晚加衣,秋意渐浓,你要照顾好自己
上海艾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沈苗苗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松劳人仲(2022)办字第3359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被申请人上海艾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沈苗苗2022年3月1日至6月16日工资人民币11039元; 二、被申请人上海艾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沈苗苗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3月15日及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6日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16895.3元; 三、对申请人沈苗苗之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海高越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王俊明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松劳人仲(2022)办字第3728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被申请人上海高越食品贸易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王俊明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工资人民币62928.08元; 二、对申请人王俊明的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