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日
本院受理的原告北京九州鑫汇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诉被告王银柱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原告北京九州鑫汇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请本院判令1、判决被告退还原告全部股权转让款3400万元;2、判决被告按同期贷款利息支付上述第1项全部股权转让款3400万元的资金使用成本,具体每笔资金的基数及起算时间分别为2015年6月19日680万元、2015年6月30日1360万元、2015年7月28日660万元、2015年8月7日200万元、2015年8月18日200万元、2015年8月28日300万元,支付至全部股权转让款付清之日止暂计1万元;3、判决被告承担原告支付的律师费5万元:4、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
劳动者在用工期间,因为各种原因受伤被认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需要给予劳动者一定的补偿,同时不能随意辞退劳动者。如果随意辞退工伤的劳动者,用人单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那么,非工伤解雇补偿多少钱?现在就跟着福尔摩思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日前,有网友留言咨询:" 叨教社保缴费是缴满 15 年吗?我近来到一家新公司,人事和我探讨说我的社保已经满了 15 年,可以不交了,也不影响我退休,而且如许不扣我个人部门得手的钱还要多一笔,叨教可以吗?社会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逼迫创建的社会保障制度,用人单元和劳动者都必须依法到场社会保险。纵然职工与用人单元商量签署了不到场社保的所谓 " 协议 ",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用人单元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包办机构申请管理社会保险登记
上海高越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王俊明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松劳人仲(2022)办字第3728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被申请人上海高越食品贸易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王俊明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工资人民币62928.08元; 二、对申请人王俊明的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听.香讲”展览明日(九月四日)至十月三十日于香港文物探知馆举行,探讨“声音”作为一种艺术语言,如何把日常生活与创意陈述连结起来。 展览今日(九月三日)开幕,出席嘉宾包括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助理署长(文物及博物馆)陈承纬;三位参展艺术家包括Cédric Maridet、鲍蔼伦、杨嘉辉;教育活动伙伴“声音掏腰包”创办人及执行董事杨阳和香港艺术馆总馆长谭美儿。 是次展览希望让参观者认识声音艺术,启发他们在聆听、说话及运用声音时有多一重思考
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获悉,2020年3月6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决定书穗云市监列严字[2020]461号。 经查,广州正吉化妆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440111000665638)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且情节严重。依据《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决定将广州正吉化妆品有限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社保缴费满15年,人事说可以不缴了!真的假的? 日前,有网友向我们留言咨询:“请问社保缴费是缴满15年吗?我最近到一家新公司,人事和我商量说我的社保已经满了15年,可以不交了,也不影响我退休,而且这样不扣我个人部分到手的钱还要多一笔,请问可以吗?” 社会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即使职工与用人单位商议签订了不参加社保的所谓“协议”,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本院在执行(2022)粤0105执29、41号案中,因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内容如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二百四十八条、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本院现责令你方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报告现有财产及近一年财产变动情况;责令你方立即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执行费及执行实际支出。如你方逾期不申报、不到庭、不履行,本院将视情节轻重采取强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处分你方名下的财产、将你方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普安普惠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保全申请提供了财产担保,该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对被申请人曾**、任*、曾**、唐**名下价值300000元范围内的财产进行保全,保全期限为一年,即自2021年2月8日至2022年2月7日。 案件申请费2020元,由申请人普安普惠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上海艾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沈苗苗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松劳人仲(2022)办字第3359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被申请人上海艾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沈苗苗2022年3月1日至6月16日工资人民币11039元; 二、被申请人上海艾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沈苗苗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3月15日及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6日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16895.3元; 三、对申请人沈苗苗之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