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行政
立法院今天三读修正行政院组织法,未来行政院将从37个部会减为27个部会加2总处,成为14部、8会、3独立机关、1行(央行)、1院(故宫)、2总处,将从民国101年1月1日施行。 立法院三读通过行政院组织法的14部,包括内政、外交、国防、财政、教育、法务、经济及能源、交通及建设、劳动、农业、卫生福利、环境资源、文化、科技等部,其中科技部、文化部、环境资源部及卫生福利部为新增。 8个委员会包括国家发展、大陆、金融监督管理、海洋、侨务、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原住民族、客家
主旨:有关“行政院所属各机关聘雇人员给假办法”(以下简称给假办法)所定生理假并入病假之计算及陪产假3日之请毕期间一案,请 查照转知。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103年11月18日总处培字第1030053793号函办理,并检附原函影本1份。 二、查“性别工作平等法”(以下简称性平法)第14条第1项规定:“女性受雇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难者,每月得请生理假一日,全年请假日数未逾三日,不并入病假计算,其余日数并入病假计算
1. 负责人员的招聘工作,组织完成人员招聘,安排面试、考核上岗; 3. 负责薪酬结算、考勤和业绩考核,核准各部门的奖惩,执行奖惩决定; 4. 负责建立员工人事档案、员工培训档案、员工健康档案等; 5. 负责公司日常行政事务,组织安排公司办公会议,或会同各部门筹备公司其他会议及有关主要活动;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对公司认可度高、工作认真负责,有亲和力,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2、有一定的人事行政工作经验,人力资源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踏实稳重,工作细心,责任心强,,有团队协作精神;
1、协助人事行政总监制定和调整人力资源总体规划与年度实施计划; 2、协助人事行政总监修订公司相关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3、协助人事行政总监制定招聘计划、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4、协助人事行政总监做公司的绩效考核; 5、处理员工关系,受理员工投诉,处理劳动争议、纠纷,进行劳动诉讼等; 6、协助上级执行人力资源管理各模块工作的开展。 7、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人力资源管理、心理学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3年以上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经验; 3、熟悉人力资源招聘、薪酬、绩效考核、培训等规定和流程,熟悉国家各项劳动人事法规政策;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沟通能力及解决问题的能力,有亲和力,较强的责任感与敬业精神; 5、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及网络应用
函转铨叙部有关考试院106年1月26日发布之公务人员退休法施行细则第31条及第40条修正条文所定公务人员月退休金及遗族月抚慰金改为按月发给之规定,其施行日期业经该院以本年4月14日令定自107年1月1日施行一案 一、依据金门县政府106年4月25日府人二字第1060032036号函办理。 二、依铨叙部来函说明三:“自本年1月10日起,3度邀集国防部、教育部、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以下简称行政院人事总处)、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公务人员退休抚恤基金管理委员会等机关,研商因应军公教退休(伍)金(含抚慰金)改按月发放相关资讯及其他事宜;其中关于军公教人员退抚给与按月发给之施行日期部分,与会机关已达成共识,同意军公教人员之定期退抚给与,改按月发给并统一自107年1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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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自考结束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各省下一轮报考的时间也快要开始了,而每年报名参加自考的考生,多半是为了在工作上能有个更好的发展。 那么今天好好学就带大家看看2020年比较热门的专业,就业率如何? 就业率:93.70% 在人才竞争趋于全球化的今天,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工作显得格外重要,人才济济固然可贵,然更可贵的还是能把这众多人才管理好的伯乐,人力资源管理就是这样一个专业。 企事业单位及其咨询机构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岗位,主要负责着企业的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酬福利,培训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
“国民旅游卡相关事项Q&A(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108年10月修订,109年1月1日生效)” 主旨:检送“国民旅游卡相关事项Q&A(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108年10月修订,109年1月1日生效)”,请查照转知并加强宣导。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108年10月5日总处培字第10800452102号函办理,并检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二、配合行政院108年10月5日院授人培字第10800452101号函修正“行政院与所属中央及地方各机关公务人员休假改进措施”第1点、第5点、第6点及附表,并自109年1月1日生效,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爰修正旨揭Q&A(另上载于该总处万维网及国民旅游卡网站最新消息)
行政院组织改造(行政院组织调整后续推动业务自105年7月16日移至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办理) 本会自95年度起补助行政院所属各机关办理主管重要业务范围内欠缺研究之政策议题,以协助各机关积极参与研发创新工作,提升政府整体政策研发量能,完善决策品质。为使资源发挥最大效益,各机关所提计划经本会依“社会发展政策研究补助作业要点”第5点所定“与选定研究领域之关联性、与重要施政计划之关联性、研究成果之可实际运用性,以及机关配合款项”等5项原则择定补助,并着重各研究领域研究成果之应用性及效益,在研究设计规划阶段,亦视研究性质考量纳入国际合作、国际接轨及国际参与等计划需求。 本项补助研究作业,95年度共计补助内9个机关办理22案补助研究计划,96年度共计补助9个机关办理23案补助研究计划,97年度补助9个机关办理21案补助研究计划,98年度补助17个机关办理38案补助研究计划,99年度补助11个机关办理14案补助研究计划,100年度补助8个机关办理12案补助研究计划,101年度补助11个机关办理13案补助研究计划,102年度补助9个机关办理11案补助研究计划,103年度补助9个机关办理11案补助研究计划
主旨:函转有关公务人员受行政惩处后,复经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就同一事件作成惩戒处分,权责机关是否须注销原行政惩处疑义一案,请 查照。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103年11月21日总处培字第10300541661号函办理,并检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二、前揭来函说明内容略以:旨揭疑义依“稽核公务员惩戒处分执行办法”第6条规定(附件1)及铨叙部历来函释(附件2),惩处处分与惩戒处分竞合,于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对同一违失行为作成惩戒处分之实体议决后,自无待权责机关再行注销,原惩处处分当然失其效力,惟为维护人事资料完整,仍宜于人事资料中详实注记;必要时,权责机关得将原惩处处分失效之事实,通知当事人知悉